招标
泾阳县县城供水工程中心街管网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9/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陕西省水务集团泾阳县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总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029-33819311
标书截止时间2019/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4
公告正文
泾阳县县城供水工程中心街管网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阳县县城供水工程中心街管网改造项目已由陕西省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以陕供水发【2018】3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法人均为陕西省水务集团泾阳县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陕西省水务集团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人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泾阳县县城供水工程中心街管网改造项目招标依据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泾阳县县城供水工程中心街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陕水务发【2019】129号),同意本工程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φ355管道2823.3m、φ200管道940.5m、φ160管道277m、φ100管道440m、新建消防栓29处、排气阀井5座,闸阀井60座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近年施工业绩,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信、财务状况良好。 注:1.凡参与投标的水利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2、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日至2019年10月7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www.sxjags.cn)进行预报名登记。于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下午2: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水务集团泾阳县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北环路中段 联系人:李总 电 话:029-36211108 委托单位: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 邮政编码:710000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南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29-33819311 传 真:029-33686108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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