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28946-XM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北京艺术中心有线拾音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425.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众和传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一号懋隆文化创意产业园34栋
中标金额:425.8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众和传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一号懋隆文化创意产业园34栋 | 91110105753340210B | 425.8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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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众和传新科技有限公司 | 环绕声拾音话筒套装、舞台立杆话筒等 | 见投标人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 1 | 425.8万元 | 425.8万元 | 根据国家大剧院-北京艺术中心的经营定位和艺术生产需求,针对歌剧、音乐剧、大型交响乐队编制的特点拟定的设备配置方案,能够高效满足高质量艺术创作和演出的扩声和录音需求 |
项目用途:剧场演出使用
简要技术需求:根据国家大剧院-北京艺术中心的经营定位和艺术生产需求,针对歌剧、音乐剧、大型交响乐队编制的特点拟定的设备配置方案,能够高效满足高质量艺术创作和演出的扩声和录音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和调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振强、李晔、吴方、张纪、张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83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大剧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联系方式:张然,66550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
联系方式:张军,1391163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军
电 话: 1391163207
2招标文件.pdf2招标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pdf2分项报价表.pdf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北京艺术中心有线拾音设备采购 |
采购人:国家大剧院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三年一月 |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17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8第五章采购需求..............................................................................................................25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2 |
1 |
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国家大剧院-北京艺术中心有线拾音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北京艺术中心有线拾音设备采购2.项目预算金额:440.953万元、项目最高限价:440.953万元3.采购需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和调试。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是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2)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3)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点至5点(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2 |
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嘉苑饭店三层第三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不限于):(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后再计入报价得分。不重复享受政策。(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 |
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83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3 |
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大剧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联系方式:张然__010-66550702_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_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联系方式:张军139116632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军__电话:_13911663207__ |
4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舞台立杆话筒-1、舞台立杆话筒-2。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 ||
3.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 ||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 | ||||
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4.1样品□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5 |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4.1样品□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5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内所述标的物 | 工业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 | ||||||||
12.1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投标保证金金额:___/______;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银行账号: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对公(非现金)方式向提交。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使用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上述指定账户。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响应方的保证金是否到账,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用途”。 |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2)中标人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的。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U盘1套(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并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投标文件的word版本。) | ||||||||
14.1 | 投标文件份数 |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 | ||||||||
25.5 | 分包 | 不允许 | ||||||||
询问 | ||||||||||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招标部_;联系电话:13911663207_;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 |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缴纳时间: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 | |||||||||
□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送达形式:书面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26.3□采购人27中标人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货物类);6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评标标准“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 □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送达形式:书面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26.3□采购人27中标人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货物类);6 |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进口产品5.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7 |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 |
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 |
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9 |
8、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
57 |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须提供本声明函。3、本声明函中标的名称及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相关规定要求,且须与采购清单中信息一致。4、本声明函中企业名称(盖章)指加盖投标人公章。58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
5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内容 | 合同金额 | 货物采购人 |
9、类似项目业绩表(实质性格式)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至少包括合同的买卖双方,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详细标的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如第四章评标标准有要求,以第四章评标标准内容为准); |
2.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3.不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业绩,评分阶段不予以考虑。60 |
10、进度计划(投标人根据供货时间要求,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划分,保障措施,格式自理) |
61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品牌 | 制造商名称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1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情况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说明:附所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62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品牌 | 制造商名称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12、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情况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说明:附所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63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品牌 | 制造商名称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13、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说明:附所投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64 |
14、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65 |
15、其他材料 |
66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制造商生产厂家 | 产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1 | 环绕声拾音话筒套装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5100 | 30,064.00 | 5 | 150,320.00 |
2 | 立体声拾音话筒套装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3511A | 58,168.00 | 5 | 290,840.00 |
3 | 3舞台立杆话筒-1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4018-DF-F-B01-120 | 24,00.00 | 30 | 723,000.00 |
4舞台立杆话筒-2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4018-DF-F-B01-075 | 24,100.00 | 20 | 482,000.00 | |
3 | 5舞台合唱话筒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4097-DC-F-B01-120 | 12,22.00 | 30 | 363,660.00 |
6 | 电容拾音话筒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4011C | 13,112.00 | 20 | 262,240.00 |
7 | 鹅颈拾音话筒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4098-DC-D-B01-045 | 7,517.00 | 30 | 225,510.00 |
8 | 3界面拾音话筒 | Audio-Technica | 日本 | 品牌:Audio-Technica规格型号:U851Rb | 2,00.00 | 30 | 84,000.00 |
9 | 摇滚乐器拾音话筒套装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KIT-4099-DC-10R | 58,000.00 | 5 | 290,000.00 |
10古典乐器拾音话筒套装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KIT-4099-DC-10C | 58,000.00 | 10 | 580,000.00 |
11动圈拾音话筒-1 | Sennheiser | 德国 | 品牌:Sennheiser规格型号:e906 | 1,813.00 | 10 | 18,130.00 | |
12动圈拾音话筒-2 | Sennheiser | 德国 | 品牌:Sennheiser规格型号:e904 | 1,620.00 | 20 | 32,400.00 | |
13枪式电容话筒 | Sennheiser | 德国 | 品牌:Sennheiser规格型号:MKH416-P48U3 | 8,000.00 | 20 | 160,000.00 | |
14超微型拾音话筒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6061-OC-U-BO0 | 6,760.00 | 50 | 338,000.00 | |
15耐用微型拾音话筒 | DPA | 丹麦 | 品牌:DPA规格型号:4661QC-H-F00 | 5,158.00 | 50 | 257,900.00 | |
总价(元) | 总价(元) | 总价(元) | 总价(元) | 总价(元) | 总价(元) | 总价(元) | 4,258,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