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德棚户区母家场地块(大片区回迁改造)二期工程B3#、B6#、B7#、B9#、B11#、B12#、B14#住宅楼、P02#、P03#、P04#商业楼、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楼、开闭站、地下车库;D3#、D6#、D9#、D10#、D12#住宅楼、K01#、K02#、K03#、K04#商业楼、社区活动中心、地下车库--电梯购置及安装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顺德棚户区母家场地块(大片区回迁改造)二期工程B3#、B6#、B7#、B9#、B11#、B12#、B14#住宅楼、P02#、P03#、P04#商业楼、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楼、开闭站、地下车库;D3#、D6#、D9#、D10#、D12#住宅楼、K01#、K02#、K03#、K04#商业楼、社区活动中心、地下车库--电梯购置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001)
 
1、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因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发生错误,现予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以本次澄清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澄清发出时间:2023年08月04日    
3、本澄清获取方式: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4、本澄清距原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不满足15日,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08月21日09时00分,解密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08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不做调整。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6、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澄清后果自负。
7、本澄清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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