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寻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项目编号:GZDH2020-XW-X002)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25号(城北广场对面,税务稽查局隔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8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H2020-XW-X002
项目名称: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8600.00 元
最高限价:2386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寻财购2020B000382958 |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 1 | 批 | 238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2日 至 2020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25号(城北广场对面,税务稽查局隔壁)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0月28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25号(城北广场对面,税务稽查局隔壁)
五、开启:
2020年10月28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25号(城北广场对面,税务稽查局隔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元),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响应。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 1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活动的携带《进入寻乌人员健康状况申报表》和《告知书》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确认或开标现场填写,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投标单位代表提前到达开标现场,以做好防疫登记。 3.2.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代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在门口测量体温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入场进行防疫登记并签到。为减少人员流动,凡进入开标工作区域的,一律不能随意走动,宣布评审结果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统一离开。 3.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工作区域: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属于上述情况的投标单位代表,可在开标工作区域门口检测岗处递交投标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3.4.自开标现场活动结束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本人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行业监管部门和代理机构。 3.5.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工作区域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严禁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严禁聚集交流,做好健康防护,维护好开标工作区域卫生和秩序。 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关注本项目发布的最新信息。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地址:寻乌县中山路
联系方式:0797-2837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25号(城北广场对面,税务稽查局隔壁)
联系方式:0797-2842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97-284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