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10kV高压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20698号
项目名称: 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10kV高压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88400
最高限价(元): 679057.6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10kV高压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元): 6884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本工程项目磋商范围内的磋商文件及补充、澄清答疑、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全部内容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交易方式,采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方式;
(2)各供应商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投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
地 址: 乌市天山区中湾街388号
联系方式: 0991-2508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15699109690、13109956879
联系方式: 王冰寒、王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毅
电 话: 王冰寒、王毅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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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党员教育中心后楼10kV福团一、二线迁改工程-图纸.pdf
9.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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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zip
108.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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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10kV高压线路迁改工程-发布稿.pdf
911.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