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郎溪县2024年度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郎溪县 2024 年度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圣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目 录
一、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供应商须知
四、采购需求
五、磋商与评审
六、采购合同
七、响应文件格式
八、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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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 2024 年度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郎溪县 2024 年度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 万元
最高限价:15.6 万元
采购需求:郎溪县 2024 年度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拟通过竞 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采购 1 家创业培训机构承担郎溪县 2024 年部分 创业培训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20 止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 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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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宣 城市创业培训机构目录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
2.地点: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ahlx.gov.cn/),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9 点 30 分。
2.地点: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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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溪县大岩路 109 号
电话:李主任 1821478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圣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 6878 号盛景融城 B 区综合楼 10 楼 联系方式:方先生 15156072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8214780562
2024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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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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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制订及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 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 期内的。
2.2 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其他采购代 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2.3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 项目的业主方。
2.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 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资格要求。
3.2 符合本采购项目(或包)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各项规定。
4.现场考察
4.1 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对供货和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 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的对象是以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 商;考察现场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无另行规定,其现场考察方式为自行考察。考察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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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要求进行现场考察的,采
购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到供货和服务现场实地考察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
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
要求。
4.3 除有特殊要求,不再单独提供供货和服务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
情况,供应商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6 纪律
6.1 供应商的参与磋商应遵守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出现以下情形,按相 关法律、法规处理:
规定的禁止情形: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 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 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规定的禁止情形:a.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 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b.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c.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d.将采购合同转包;e.提供 假冒伪劣产品;f.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按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
a.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 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b.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 件;
c.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 活动;
e.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f.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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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3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 对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7.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签章的,供应商须按本须知中签章规定完成签章。在有 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 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8.合同标的转包与分包
8.1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包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向他人违法分包。8.2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 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采 购人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8.3 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 担责任。
(二)磋商采购文件
9、磋商采购文件构成
9.1 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a.磋商公告
b.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c.供应商须知
d.采购需求
e.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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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采购合同
g.响应文件格式
h.质疑函范本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响应文件没有 满足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磋商采购文件的更正
10.1 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10.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询问或质疑)或建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中规定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0.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接受)的且需要做出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 问题,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中指定的网址公告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 来源。该更正是磋商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 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主动登陆采购公告中指定网址查询该项目的相关更正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0.4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通知 将在指定的网址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0.5 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内容为准。
10.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接受)的但无需要做出磋商文件修改的问 题,只对问题来源进行回复,不再在指定网址公告。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 用简体中文。
11.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 位。
1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2.1 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2.2 除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或格式自理的,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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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的格式。
12.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格式和顺序 进行编制,如有需要,可以增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4 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除供应商前附表须知中有另外规定,供应商可以参 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磋商,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12.5 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交,其响应文件将 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签章要求
13.1 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13.2 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14、磋商报价
14.1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和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文 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4.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利润和交付后约 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4.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14.4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超出两位,按照四 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14.5 除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15、报价的货币
人民币。
16、响应内容填写及说明
16.1 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资格、服务、技术、商务、报价等全部要求 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其中关于服务、技术、商务部分的响应,要注 明详细的响应内容并提供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仅填写“响应”“满足”而无详细的响应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将导致投标无 效。
16.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 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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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6.3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 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16.4 如果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供应商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 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 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7、磋商有效期
17.1 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 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 上。
17.3 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如在规定的 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提交、撤回
18、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并封装,不得采用活页的方式装订,即不得用卡条装订或者 抽杆夹等方法装订,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但供应商在投标中形成的补充 文件除外。
响应文件须密封提交;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请勿在 年 月 午 时 分(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之前启封”的字样。日
19、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于开标会现场递交。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和撤回,修改和撤回后的响应文件 可以重新提交。
(五)采购程序
21、开标
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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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可视情况参加。
21.2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开标会议上将当众公布供应商 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1.3 开标会结束后,参与开标的供应商代表预留的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接 到项目负责人通知需要询标的,须联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其身 份证明文件在 20 分钟之内参与询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询标的,竞争性磋商 小组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22、评审
22.1 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 单数组成,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 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
22.2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确认磋商文件;
b.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c.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 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d.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编写评审报告;
f.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2.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b.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c.完成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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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e.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a.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 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2.5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 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3、磋商采购活动终止情形及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 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但财库【2014】214 号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库【2015】124 号规定情形 除外。
2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a.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b.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c.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和完整响应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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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4、二次采购
24.1 项目终止后,采购人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
24.2 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 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响应文件。
24.3 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终止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 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六)授予合同
25、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的签订与争议处理
□25.1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25.2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侯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5.3 采购人将在指定网址发布成交公告。
25.4 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 按规定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5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 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 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的除外)。25.6 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 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裁决。
26、履约保证金
26.1 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规定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26.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27、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27.1 于招标代理处领取。
27.2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 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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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七)提出质疑
29、质疑
29.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9.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3 质疑材料的接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疑材料格式详见第八章《质 疑函范本》。
29.4 质疑实行实名制,依照《质疑函范本》编制,须内容要素齐全;应当有具 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29.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 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29.7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质疑 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9.8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a.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b.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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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质疑材料不完整或有误的;
d.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e.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f.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9.10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 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11 质疑供应商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供应商不得以同一理由 再次提出质疑。
29.12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予以 处理。
a.捏造事实;
b.提供虚假材料;
c.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供应商无法 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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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 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 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 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 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 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 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 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 讨论后酌情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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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郎溪县2024年度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采购 1家创业培训机构承担郎溪县2024年部分创业培训任务。
(二)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
(三)技术要求
1、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9 号)有关规定,创业培训对象须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 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 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
2、按照公开规范、保障质量、提升效益的原则,创业培训机构均需符合《安 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3、具有符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布的技术要点等要求的培训场地 及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
4、具有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服务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5、创业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以及我市创业培训 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教学工作,需接受市人社局的监督与管理;
6、能够为参训学员提供后续支持服务;
7、教学管理和规范符合《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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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要求
1、人员要求:供应商拥有开展培训所需要的师资条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创业培训相关事宜。
2、付款方式:乙方切实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将培训人员相关资料及工作小 结交甲方验收,甲方按实际培训合格人数(结合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并付款剩余 金额。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不超过15.6万元。
3、结算标准:
培训结算标准=培训合格人数*补贴标准。
其中:各补贴标准如下:
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
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含电商版、直播版)1300元/人(含300元/ 人的教学辅助平台服务费);
改善企业培训1300元/人。
4、本项目为固定单价价格采购,供应商无需报价。
考核:人社部门对创业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 形之一的,须监督创业培训机构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开班。对于情节 严重或违规的,根据检查结果,对违反以下规定的按每项次1000元的标准扣减服 务费用:
(1)视频监控设备未按时开启的;
(2)未经同意,擅自改变课程方案和课时计划的;
(3)培训场地和授课讲师、班主任人选与开班申请不符,且未提前备案的;(4)教室环境布置不规范,教学设施不完善的;
(5)学员出勤率低于85%的;
(6)存在其他违反创业培训规定和要求的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
培训结束后,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培训验收工作,按照“按需培训”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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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补贴,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不予兑现培训补贴 资金及服务费用。
5、服务期:至2024年12月20止。
6、服务地点:郎溪县。
7、服务规范: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8、响应文件中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力量,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 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本项目现场提供相应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9、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对相关项目有资质要求的,进场单 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所发生 的或成交供应商实施场地内发生的或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应由成 交供应商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0、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 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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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磋商与评审
(以下评审办法由采购人: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 总 则
1、为规范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磋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 定本评审办法;
2、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3、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二、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1、评审工作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 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根据项目特点和评审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四、评审程序
1、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
2、初审。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3、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在接到项目代理机构通知 后未参与磋商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4、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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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 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 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 轮报价。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 交最终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 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该供应商所有轮次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部分评审不 得分。
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或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 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和“服务方案”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 号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10、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1、编写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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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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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审查指标,要提出充足的否定
理由,并填写在符合性审查表上。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响应文件
无效。
2、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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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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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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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文件规定格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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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采购合同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 称“乙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 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 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
1.1 磋商文件;
1.2 乙方的响应文件;
1.3 附件:采购人发出的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补充通知;磋商过程中形成 的补充资料及最后报价;乙方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资料及附图;发出的成交 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
1.4 甲方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
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
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
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磋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标的
标的名称:郎溪县 2024 年度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标的内容: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为准。
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要 求。
4、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暂定):元(大写:人民币)
5、付款方式
乙方切实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将培训人员相关资料及工作小结交甲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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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按实际培训合格人数(结合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并付款剩余金额。甲方实际 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不超过 15.6 万元。
结算标准:
培训结算标准=培训合格人数*补贴标准。
其中:各补贴标准如下:
创办企业培训 1000 元/人;
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含电商版、直播版)1300 元/人(含 300 元/ 人的教学辅助平台服务费);
改善企业培训 1300 元/人。
6、履行服务时间(期限)、地点
履行服务时间(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20 止。
履行服务地点:郎溪县
7、项目验收
乙方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进 行定期验收;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 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甲方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 收。
8、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标的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 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9、违约责任
9.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延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那么甲方可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03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3 %;延期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 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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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
9.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付款(或延期返还)一日的应 付而未付(或应返还而未返还)款的 0.03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3 %;延期付款(或返还)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 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9.3 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 况予以赔偿或补偿。
9.4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 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 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 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9.5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 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 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 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 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9.6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9.7 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 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 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0、其他约定
10.1 乙方所有人员均应挂牌上岗。
10.2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全程监督。
10.3 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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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自行办理,书面用工合同的签订由乙方自行办理。
10.4 乙方向甲方出示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提
交甲方备案。
10.5 履约保证金
10.5.1 磋商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
10.5.2 履约保证金金额:
免收,合同金额的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10.5.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
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
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0.5.4 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后 10 日内退还。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
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宣城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13、本合同一式肆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贰份、乙
方贰份。
甲 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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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 包)
响
应
文
件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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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37
(二)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公章:
备注:本项目为固定单价价格采购。
38
(三)磋商承诺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磋商公告,据此函,我方承诺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 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 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阅读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 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 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 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 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8、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等要求。
9、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 责。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9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 话:
邮 箱: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40
(四)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 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2、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填写。
供应商公章:
41
(五)磋商响应表
供应商公章:
备注:
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 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2、供应商可以对采购人的服务方案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更优的 服务方案,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的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商务部分响应不允许负偏离;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相关技术和服务方案。
42
(六)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供 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 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评审、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 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 月 日 备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43
(七)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自行制作格式)
备注:
1、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需求、评审办法;
2、请供应商自行将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资料按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的评审 顺序依次制作,并制作目录、标明页码。
3、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索引目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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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自行制作格式)
45
(九)供应商声明函
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完全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已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进行了查询,无以 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 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不符合以上规定,或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
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
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46
八、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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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 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 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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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郎溪县 2024 年度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郎溪 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ahl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 项目响应文件为纸质文件。 |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详见“磋商公告” |
2 | 采购人: 联系方式: | 详见“磋商公告” |
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磋商公告” |
4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方式: | 无 |
5 | 标段(包别)划分: | 详见“磋商公告” |
6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 60 天 |
7 | 磋商响应保证金: | 无 |
8 | 履约保证金: | 无 |
9 | 质量保证金: | 无 |
10 | 项目预算: | 详见“磋商公告”(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响 应;如项目无最高限价,则超出项目预算金额为 无效响应) |
11 | 联合体响应: | 详见“磋商公告” |
12 |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14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5 | 质疑、答疑、澄清 | 1、供应商质疑均应参照“八、质疑函范本”;2、接受质疑的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如传 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的,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 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见磋商公告);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 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3、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8 日 17:00; 4、采购人邮箱:/ 代理机构邮箱:281775965@qq.com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 6、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登陆郎溪县 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有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更正公告 视同通所有供应商,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公告。 |
16 | 响应文件提交 | 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在磋商时间截止前 于开标会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
17 | 纸质响应文件份数 及密封要求 | 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的方式装 订,即不得用卡条装订或者抽杆夹等方法装订,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但供应商在投标中 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
响应文件须密封提交;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供 应商名称、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之前启封”的 字样。 | ||
18 | 逾期送达情形 | 供应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
19 | 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 无 |
20 | 落实节能环保政策 | 无 |
21 | 随成交公告一并公 示的相关附件 | 无 |
22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渠道 | 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 查询结果为准): (1)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www.creditchina.gov.cn)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 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 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自行查询,符合要求的 按磋商文件中格式提供《供应商声明函》;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 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3 |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 准和方式 | 1、代理服务费按 5000.00 元计取;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将 以上费用自行考虑到响应报价中(但不单列项目 报价),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单位。 |
24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需求 |
25 | 签章要求 | 1、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 或盖章。 |
26 | 其他 | 1、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等。 2、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配备人员提 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 中须提供复印件): (1)社保缴款凭证。 (2)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 缴费记录截图。 (3)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缴纳的社 保视同供应商缴纳,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6)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也可以提供由人社 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供应商单位的证明材料。(7)如供应商配备人员为退役军人,须提供退 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该人员签订的 用工合同扫描件。 |
27 | 备注一 | 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 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 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 |
29 | 备注二 |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价格采购,供应商无需报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郎溪县 2024 年度 创业培训 服务采购 | 郎溪县符合省人社 厅、财政厅《关于印 发<安徽省创业培训 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9 号)有关规定的 创业培训对象 | 完全响应竞争 性磋商文件中 的技术要求和 商务要求 | 至 2024 年 12 月 20 止 | 完全响应竞争 性磋商文件中 的技术要求和 商务要求 |
郎溪县 2024 年度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初审审查表 | ||||
供应商: | ||||
审查指标 | ||||
序 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 | 供应商声明函 | 按照规定格式 | ||
3 | 磋商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4 | 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 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 份证明复印件 | |
5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6 | 响应文件规范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 规定格式、无严重的编 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 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 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 质性影响的 | ||
7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交货期响 应、售后服务响应、履 约保证金响应等 | ||
8 | 服务要求及其他实质 性响应情况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所 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 件实质性要求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 件中用带 “★”或“必须”的商务和技术等要求。 | |
9 | 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 目控制价 | 超过本项目控制价(预算 价)为无效响应 | |
10 | ..... | ...... | ...... |
11 | 其他 | 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 料 | ||
审查意见: | ||||
磋商小组签字: 评审时间: |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响应报价( / 分 ) | 报价 (/分) |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价格采购,供应商无需报价。 |
服务方案(50 分) | 基本情况(5 分)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项目 背景、现状分析)进行评分: (1)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理解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理解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 求,具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理解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 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 5 分。 |
总体工作方 案 (5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总体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 织机构、人员安排、总体目标)进行评分: (1)总体工作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总体工作方案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 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总体工作方案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 5 分。 | |
重难点分析 及对应解决 措施 (5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对应解决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现有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评分: (1)重难点分析及对应解决措施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 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重难点分析及对应解决措施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 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重难点分析及对应解决措施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 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 5 分。 | |
本项目基础 资料的掌握 情况、熟悉 程度 (5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基础资料的掌握情况、熟悉程度(包 括但不限于郎溪县创业培训情况、资源及行业发展的资料收集)进行评分: (1)针对本项目现状、基础资料的掌握情况、熟悉程度完 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针对本项目现状、基础资料的掌握情况、熟悉程度完 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
(3)针对本项目现状、基础资料的掌握情况、熟悉程度有 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 待改善,得 1 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 5 分。 | ||
课程安排(5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课程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课程介 绍、教学管理制度)进行评分: (1)课程安排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课程安排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 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课程安排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 5 分。 | |
培训方案(5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 方式、培训效果跟踪)进行评分: (1)培训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培训方案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 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培训方案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 5 分。 | |
管理规章制 度 (5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 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服务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和档案管 理规章制度)进行评分: (1)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 性强,得 5 分; (2)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 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 5 分。 | |
后续服务(5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服务 方式、后续服务目的)进行评分: (1)后续服务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后续服务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 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后续服务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满分 5 分。 | ||
进度保障体 系和工作组 织计划 (5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进度保障体系和工作组织计划(包 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管理、日常工作计划)进行评分: (1)进度保障体系和工作组织计划完整详细,可行性、实 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进度保障体系和工作组织计划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 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进度保障体系和工作组织计划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 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 5 分。 | |
培训质量保 障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质量控制方法、培训质量措施)进行评分: (1)培训质量保障措施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 性强,得 5 分; (2)培训质量保障措施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培训质量保障措施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 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 5 分。 | |
商务部分(50 分) | 针对本项目 配备的仪器 设备 (10 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每配备 1 种以下仪器设备,得 2.5 分,最 多得 10 分。本项满分 10 分。 1 电脑;②投影设备;③扩音设备;④白板等教学工具。 注: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相关材料复印件,否则磋商小组不予 计分: (1)若为供应商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或购买合 同付款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 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2)若为供应商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的复 印件,租赁合同(或协议)上的租赁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
荣誉、奖项(10 分)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或奖牌的 落款时间为准,无落款时间的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供应商或所属员工获得政府部门颁发荣誉奖项的,每提供 1 个符合要求的奖项得 5 分,最多得 10 分。(本项满分 10 分)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或公示文件复 印件(荣誉奖项为所属员工的,须另外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材料,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2)相关文件复印件必须能清楚的反映评审要素等内容, |
若未清楚反映,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颁奖单位公章及颁奖单位经办人 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颁奖单位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 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
人员力量(15 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供应商单位当前在职在 岗人员,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项目组其他成员(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 15 分):每有 1 名具有师资证书的,得 3 分,最多得 15 分。 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2)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2024 年 1 月<含>以来任意 1 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 |
同类业绩 (15 分) | 供应商承担的培训项目的业绩。提供 1 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9 分;在此基础上,另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6 分。本 项满分 15 分。 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 分。 (2)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业绩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须 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 同甲方公章及合同甲方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合同 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 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若业绩合同乙方为 2 家及以上单位的,磋商小组不予 计分。 |
项 目 名 称 | 郎溪县 2024 年度创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
供应商全称 | |
包段 | 第 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 |
最终响应报价(固定单价)(人民币元) | 创办企业培训 1000 元/人; 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含电商版、直 播版)1300 元/人(含 300 元/人的教学辅助平台服 务费); 改善企业培训 1300 元/人。 |
备注 | 各补贴标准如下: 创办企业培训 1000 元/人; 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含电商版、直 播版)1300 元/人(含 300 元/人的教学辅助平台服 务费); 改善企业培训 1300 元/人。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
… | ||||||
… | ||||||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
序号 | 品名 | 磋商文件服务 要求 | 供应商承诺的服务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 ||||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不允许负偏离 |
1 | 服务期限 | |||
2 | 付款 | |||
3 | 履约保证金 | |||
4 | 磋商有效期 | |||
…… | ||||
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 ) | ||||
序号 | 磋商文件“评审办 法”评审对应指标 | 陈述、说明、方案 及 证明资料名称 | 对应本章节页码范围 (注:不在本章节体现的证明 资料,须注明其证明材料在响 应文件中所在章节位置,例如 资格审查指标中“供应商声明 函”,供应商应注明详见响应 文件(九)供应商声明函,无 需在本章节中重复提供) |
一 | 审查指标 | ||
1 | |||
2 | |||
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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