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供水项目监理补遗书01号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供水项目监理补遗书01号
递交时间:2023-04-11 20:16
递交时间:2023-04-11 20:16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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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供水项目监理补遗书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原内容为: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8000万元的给水厂或污水厂工程监理项目 现更正为: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000万元的给水厂或污水厂工程监理项目 。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企业业绩原内容为: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得5分,另外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8000万元的给水厂或污水厂监理业绩加5分。(本项满分15分) 现更正为: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得5分,另外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000万元的给水厂或污水厂监理业绩加5分。(本项满分15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原内容为: 2、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加2分。(本项满分4分) 3、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加2分。(本项满分4分) 现更正为: 2、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得4分。(本项满分4分) 3、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得4分。(本项满分4分) 招标人:宜宾福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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