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星路两厢单元(C07)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及修编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金星路两厢单元位于湖南湘江新区核心区域,片区紧邻谷山森林公园。为加强与长沙市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对接,全面落实全域全覆盖的规划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谷山周边区域的整体风貌,加强城市管控,指导该区域科学发展,根据金星路两厢单元及周边区域的实际情况,特开展《金星路两厢单元(C07)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及修编》工作。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并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
4、《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改)
6、《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7、《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8、《长沙市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区规划》
9、《湘江新区总体城市设计》
10、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已批控规、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进度安排
本项目共分为控规实施评估及控规修编两个阶段。详细安排如下:
(一)控规实施评估阶段
1、现状调研及基础资料收集(预计1个月)
主要对控规范围进行实地踏勘,对相关部门进行座谈、收集整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资料,全面了解片区已有规划、审批及现状建设情况。
2、实施评估初步成果编制(预计1个月)
对片区控规编制内容及现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现状存在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规划与建设成效与不足,编制完成实施评估初步成果,提交甲方进行审查。
3、实施评估正式成果编制(预计1个月)
根据甲方、部门及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实施评估正式成果。
(二)控规修编阶段
1、控规修编初步方案编制(预计1个月)
在实施评估的基础上,编制控规修编初步方案,与甲方进行沟通汇报,召开专家及部门评审会。
2、控规修编初步成果编制(预计2个月)
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对控规修编成果进行完善,编制形成控规修编初步成果,提交甲方进行审查,并与发改、住建、教育、交通等部门对接,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成果审查。
3、控规修编送审成果编制(预计1个半月)
对初步成果进行完善,落实专家及部门意见,并公示,形成送审成果上报市政府。
4、控规修编正式成果编制(预计2个月)
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控规修编正式成果入库归档。
二、提交成果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成果时间:2024年10月前,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交成果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服务标准: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金星路两厢单元全部范围,西、南至雷锋大道两厢控规管理单元界线,东至西二环,北至高新区洗心禅周边地区控规管理单元界线。总面积约768.5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约382公顷。
规划范围示意图
二、总体要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控规实施评估及控规修编两部分。
(一)控规实施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控规编制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调查,从“目标+问题+治理”三种导向和“总体层面+管理单元”两个维度开展控规实施评估工作。
1、符合性评估:分析现有控规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已编专项规划、现行规范、标准等的符合性情况,尤其侧重对强制性内容落实情况的分析。
2、实施性评估:通过收集土地供应、产业用地、现状用地容积率、控规修改、历年人口等核心数据,分析现状用地结构占比、产业占比、开发强度等与原有控规内容的差距以及形成差距的主要原因。
3、适应性评估:针对原有控规适应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行业管理规定重大调整、新编在编的上位规划重大变化的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响应建议。
4、安全性评估:对重点区域建设现状是否满足控规及城市安全要求进行评估,评估以下主要内容:加油加气站、油气管线、高压电线、环卫设施等重大危险源或邻避设施与现状建筑间距是否满足控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能力的匹配性等安全性内容评估等。
5、综合评估结论:根据评估情况,梳理提炼符合性、实施性、适应性、安全性评估结论,并对下一步控规修编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绿地广场与开敞空间、城市安全等内容提出建议和要求,完善片区公共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品质。
(二)控规修编主要工作内容
1、总规和专项等上位规划内容落实与反馈:落实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内容与要求,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周边片区规划的衔接。结合片区及周边地区发展需要,明确片区发展目标与定位,确定规划区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三线”管控要求,探索并确定合理的用地比例结构和控制要求。
2、用地功能与布局优化:结合片区规模与特征,在存量用地与可更新用地的基础上,结合片区发展定位,围绕片区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用地进行指标精准优化管控和城市风貌提升,优化片区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贯彻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要求,对规划区内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结合谷山森林公园优化片区整体用地功能及空间布局。
3、“刚弹结合”的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制定各地块的开发控制要求,包括开发强度、建筑限高、设施配套、土地兼容和城市设计引导等,探索城市更新用地、生态用地、农业农村用地管控指标体系及管控方式,按照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构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
4、控规编制内容完善与提升:按照控规编制指南要求完善控规编制成果,从功能与规模、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绿地与广场规划、城市五线管控、城市设计指引等方面完成规划编制。
三、主要规划内容
(一)现状研究及评估
解读上层次规划、相关规划,对已批的规划、用地、公共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研究总结,重点针对谷山周边区域的城市功能、配套设施、交通、风貌现状进行分析。充分利用现状调查和已批已建项目成果,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道路交通状况、公用设施现状、历史文化资源现状、消防设施等进行分析和评价,对控规依据图存在的勘误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结合实施评估结论,综合分析现状以及原控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本次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二)明确目标定位
落实最新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成果对规划片区功能结构与分区的相关要求,结合片区自身的发展现状情况及未来发展建设的需要,明确片区的主体定位。
(三)合理确定规模
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新成果进行衔接,同时结合建设用地现状情况分析,合理确定片区建设用地规模,并提出合适的规划人口规模。
(四)用地布局规划
结合片区总体定位与产业定位,确定片区用地功能和产业布局结构,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布局。依据产业发展及开发需求,配置各类用地的规模与比例。
(五)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依据容积率管理相关规定确定地块的开发强度与控制指标,结合轨道站点TOD开发模式、谷山森林公园控制要求等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六)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上层次规划道路交通体系,衔接好与周边片区的道路联系,理顺内部交通,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衔接落实轨道交通等规划线路与站点;合理确定各级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断面形式,合理配置公交线路、站场和站点位置及公共停车场布局,并结合绿地、水系及用地功能情况,构建片区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统。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布局,预测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落实上位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要求,以生活圈为导向构建居住区级公共配套设施体系,按照服务类型和范围,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
(八)公用设施规划
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预测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市政设施的需求,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市政设施,并与已编、在编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合理布局本片区内的市政设施与管网。
(九)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结合片区山体、水系、路网及重要的节点,合理配置规划区内各类绿地、广场、公园,构筑开敞空间体系,形成蓝绿共织的生态景观系统。
(十)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规划
结合用地布局要求和专业部门的意见,合理构建综合防灾体系,明确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
(十一)五线规划控制
根据片区规划,划定片区五线控制范围,明确五线控制要求。
(十二)地下空间管控
根据片区实际和专项规划,落实地下空间管控要求。
(十三)城市设计引导
确定整体空间布局结构,明确高层、多层及低层建筑的空间布局,并且明确标志性建筑的布局,确定重要界面和景观视廊的控制要求。
(十四)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确定保护规划原则,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要求。
(十五)规划管控
根据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提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规则。
(十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提出对规划区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规划区特有的自然资源、景观资源的保护措施,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措施。
(十七)近期建设计划
根据片区发展要求,结合规划实际,提出近期建设项目。
四、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三部分,其内容和深度达到控规编制深度及标准要求。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含全套 dwg 格式、jpg 格式图纸,doc 格式文本说明书,ppt 或pdf 格式汇报文件),规划文本采用doc、pdf等格式,图纸数据库文件采用dwg、gis、jpg等文件格式,符合湘源规划依据图入库要求,纸质装订成果 6 套。
(一)控规实施评估成果
主要包括:
1、实施评估报告
2、实施评估图集
3、附件,主要包括相关数据统计汇总表、会议纪要、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二)控规修编成果
主要包括:
1、控规编制文本
2、图集
3、附件,主要包括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会议纪要、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2、本项目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成交人须根据审查意见对相应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本项目履约完成的标志为提交的正式成果获得批复。
3、项目审查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审查,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审查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单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成果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正式成果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成交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
3、项目团队成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投标,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人员。
4、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3)投标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因成交人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成交人须承担审查会的评审费用。
6、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以上采购需求内容系采购阶段基本需求,如成交单位在投标响应阶段提出更多响应承诺且获得采购人认可的,以最终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以上内容为计划申报阶段确定的内容,具体以挂网公示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金星路两厢单元位于湖南湘江新区核心区域,片区紧邻谷山森林公园。为加强与长沙市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对接,全面落实全域全覆盖的规划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谷山周边区域的整体风貌,加强城市管控,指导该区域科学发展,根据金星路两厢单元及周边区域的实际情况,特开展《金星路两厢单元(C07)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及修编》工作。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并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
4、《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改)
6、《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7、《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8、《长沙市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区规划》
9、《湘江新区总体城市设计》
10、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已批控规、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进度安排
本项目共分为控规实施评估及控规修编两个阶段。详细安排如下:
(一)控规实施评估阶段
1、现状调研及基础资料收集(预计1个月)
主要对控规范围进行实地踏勘,对相关部门进行座谈、收集整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资料,全面了解片区已有规划、审批及现状建设情况。
2、实施评估初步成果编制(预计1个月)
对片区控规编制内容及现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现状存在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规划与建设成效与不足,编制完成实施评估初步成果,提交甲方进行审查。
3、实施评估正式成果编制(预计1个月)
根据甲方、部门及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实施评估正式成果。
(二)控规修编阶段
1、控规修编初步方案编制(预计1个月)
在实施评估的基础上,编制控规修编初步方案,与甲方进行沟通汇报,召开专家及部门评审会。
2、控规修编初步成果编制(预计2个月)
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对控规修编成果进行完善,编制形成控规修编初步成果,提交甲方进行审查,并与发改、住建、教育、交通等部门对接,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成果审查。
3、控规修编送审成果编制(预计1个半月)
对初步成果进行完善,落实专家及部门意见,并公示,形成送审成果上报市政府。
4、控规修编正式成果编制(预计2个月)
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控规修编正式成果入库归档。
二、提交成果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成果时间:2024年10月前,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交成果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服务标准: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金星路两厢单元全部范围,西、南至雷锋大道两厢控规管理单元界线,东至西二环,北至高新区洗心禅周边地区控规管理单元界线。总面积约768.5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约382公顷。
规划范围示意图
二、总体要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控规实施评估及控规修编两部分。
(一)控规实施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控规编制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调查,从“目标+问题+治理”三种导向和“总体层面+管理单元”两个维度开展控规实施评估工作。
1、符合性评估:分析现有控规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已编专项规划、现行规范、标准等的符合性情况,尤其侧重对强制性内容落实情况的分析。
2、实施性评估:通过收集土地供应、产业用地、现状用地容积率、控规修改、历年人口等核心数据,分析现状用地结构占比、产业占比、开发强度等与原有控规内容的差距以及形成差距的主要原因。
3、适应性评估:针对原有控规适应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行业管理规定重大调整、新编在编的上位规划重大变化的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响应建议。
4、安全性评估:对重点区域建设现状是否满足控规及城市安全要求进行评估,评估以下主要内容:加油加气站、油气管线、高压电线、环卫设施等重大危险源或邻避设施与现状建筑间距是否满足控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能力的匹配性等安全性内容评估等。
5、综合评估结论:根据评估情况,梳理提炼符合性、实施性、适应性、安全性评估结论,并对下一步控规修编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绿地广场与开敞空间、城市安全等内容提出建议和要求,完善片区公共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品质。
(二)控规修编主要工作内容
1、总规和专项等上位规划内容落实与反馈:落实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内容与要求,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周边片区规划的衔接。结合片区及周边地区发展需要,明确片区发展目标与定位,确定规划区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三线”管控要求,探索并确定合理的用地比例结构和控制要求。
2、用地功能与布局优化:结合片区规模与特征,在存量用地与可更新用地的基础上,结合片区发展定位,围绕片区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用地进行指标精准优化管控和城市风貌提升,优化片区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贯彻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要求,对规划区内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结合谷山森林公园优化片区整体用地功能及空间布局。
3、“刚弹结合”的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制定各地块的开发控制要求,包括开发强度、建筑限高、设施配套、土地兼容和城市设计引导等,探索城市更新用地、生态用地、农业农村用地管控指标体系及管控方式,按照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构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
4、控规编制内容完善与提升:按照控规编制指南要求完善控规编制成果,从功能与规模、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绿地与广场规划、城市五线管控、城市设计指引等方面完成规划编制。
三、主要规划内容
(一)现状研究及评估
解读上层次规划、相关规划,对已批的规划、用地、公共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研究总结,重点针对谷山周边区域的城市功能、配套设施、交通、风貌现状进行分析。充分利用现状调查和已批已建项目成果,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道路交通状况、公用设施现状、历史文化资源现状、消防设施等进行分析和评价,对控规依据图存在的勘误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结合实施评估结论,综合分析现状以及原控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本次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二)明确目标定位
落实最新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成果对规划片区功能结构与分区的相关要求,结合片区自身的发展现状情况及未来发展建设的需要,明确片区的主体定位。
(三)合理确定规模
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新成果进行衔接,同时结合建设用地现状情况分析,合理确定片区建设用地规模,并提出合适的规划人口规模。
(四)用地布局规划
结合片区总体定位与产业定位,确定片区用地功能和产业布局结构,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布局。依据产业发展及开发需求,配置各类用地的规模与比例。
(五)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依据容积率管理相关规定确定地块的开发强度与控制指标,结合轨道站点TOD开发模式、谷山森林公园控制要求等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六)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上层次规划道路交通体系,衔接好与周边片区的道路联系,理顺内部交通,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衔接落实轨道交通等规划线路与站点;合理确定各级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断面形式,合理配置公交线路、站场和站点位置及公共停车场布局,并结合绿地、水系及用地功能情况,构建片区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统。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布局,预测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落实上位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要求,以生活圈为导向构建居住区级公共配套设施体系,按照服务类型和范围,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
(八)公用设施规划
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预测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市政设施的需求,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市政设施,并与已编、在编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合理布局本片区内的市政设施与管网。
(九)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结合片区山体、水系、路网及重要的节点,合理配置规划区内各类绿地、广场、公园,构筑开敞空间体系,形成蓝绿共织的生态景观系统。
(十)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规划
结合用地布局要求和专业部门的意见,合理构建综合防灾体系,明确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
(十一)五线规划控制
根据片区规划,划定片区五线控制范围,明确五线控制要求。
(十二)地下空间管控
根据片区实际和专项规划,落实地下空间管控要求。
(十三)城市设计引导
确定整体空间布局结构,明确高层、多层及低层建筑的空间布局,并且明确标志性建筑的布局,确定重要界面和景观视廊的控制要求。
(十四)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确定保护规划原则,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要求。
(十五)规划管控
根据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提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规则。
(十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提出对规划区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规划区特有的自然资源、景观资源的保护措施,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措施。
(十七)近期建设计划
根据片区发展要求,结合规划实际,提出近期建设项目。
四、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三部分,其内容和深度达到控规编制深度及标准要求。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含全套 dwg 格式、jpg 格式图纸,doc 格式文本说明书,ppt 或pdf 格式汇报文件),规划文本采用doc、pdf等格式,图纸数据库文件采用dwg、gis、jpg等文件格式,符合湘源规划依据图入库要求,纸质装订成果 6 套。
(一)控规实施评估成果
主要包括:
1、实施评估报告
2、实施评估图集
3、附件,主要包括相关数据统计汇总表、会议纪要、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二)控规修编成果
主要包括:
1、控规编制文本
2、图集
3、附件,主要包括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会议纪要、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2、本项目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成交人须根据审查意见对相应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本项目履约完成的标志为提交的正式成果获得批复。
3、项目审查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审查,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审查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单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成果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正式成果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成交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
3、项目团队成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投标,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人员。
4、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3)投标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因成交人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成交人须承担审查会的评审费用。
6、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以上采购需求内容系采购阶段基本需求,如成交单位在投标响应阶段提出更多响应承诺且获得采购人认可的,以最终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以上内容为计划申报阶段确定的内容,具体以挂网公示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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