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明湖众置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策划评估及独家招商代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SZ2024031682)
根据《光明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深圳市明湖众置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策划评估及独家招商代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实施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明湖众置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策划评估及独家招商代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 |
GMSZ2024031682 |
项目内容 |
商铺策划评估及独家招商代理服务 |
资金来源 |
集体资金 |
预算金额 |
总预算金额为1320646.9元。 1、光明九樾广场商业策划及租赁条件建议服务预算金额为220000元; 2、光明九樾广场招商代理服务费: (1)光明九樾广场独家招商代理基础服务费51000元每月,总计人民币612000元; (2)光明九樾广场招商代理费:支付上限为人民币488646.9元,招商代理费系数上限:1倍实际成交首年度月租金。 |
服务期限 |
1、光明九樾广场商业策划及租赁条件建议服务: 中标人提供本阶段商业策划服务的期限为2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光明九樾广场独家招商代理服务: 中标人提供本阶段的独家招商代理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中标人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开始本阶段服务的函件之日开始计算。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是否为评定分离项目 |
是 |
定标方法 |
自定法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1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 |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符合以下情形: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第③项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其他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
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
4 |
招标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及前述人员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进行转包和分包。 |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项目开评标方式 |
本项目采取纸质开评标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04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渠道 |
本公告链接直接下载(详见附件) |
投标人信息登记 |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 2024年04月08日18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营业执照”扫描件至(zhengdezhaobiao@163.com)进行信息登记,邮件标题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信息登记”,并致电我公司(0755-27402809)。 |
四、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 开始与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0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04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9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要求 |
(1)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 (2)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正副本一起密封); (3)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1张(单独密封);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
备注 |
投标文件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
五、答疑事项
答疑事项提出方式 |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人 |
答疑事项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04日18时前(北京时间) |
答疑事项集中回复 |
2024年04月07日18时前(北京时间) |
答疑事项集中回复形式 |
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深圳市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吴伟 |
联系电话 |
18565749538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光明云谷国际会议中心20楼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5-27402809转8011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高科创新中心A座十三楼1301 |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可自行前往。
八、异议受理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需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投标人须知”第九章。
九、重要提示
本项目在光明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涉及相关的交易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交纳,交费要求及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交易文件
招标文件—深圳市明湖众置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策划评估及独家招商代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20240329.doc
深圳市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