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
乙方: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8]ZF[CS]2019010的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田径场塑胶面修复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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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180202 | 塑料半成品、辅料 | 塑料半成品、辅料 | 1 | 批 | 国内 | 488000 | 488000 | 奥翔牌 | 13mm透气型塑胶面层(AXTQ-001)奥翔牌 | 无 | ||||
合计: | 488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捌仟元整(¥48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将乐县第一中学;
4.3交付条件:经验收合格。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塑胶跑道技术要求:1、有害物质释放量技术参数:1.1、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 总和a/g/kg)≤1.0;1.2、18 种多环芳烃总和b /(mg/kg)≤50、≤20;1.3、苯并[a]芘/(mg/kg)≤1.0;1.4、短链氯化石蜡(C 10 -C 13 )/(g/kg)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MOCA)/(g/kg)≤1.5;1.5、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总和/(g /kg)≤0.2;1.6、游离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g/kg)≤1.0;1.7、可溶性铅/(mg/kg)≤50;1.8、可溶性镉/(mg/kg)≤10;1.9、可溶性铬/(mg/kg)≤10;2.0、可溶性汞/(mg/kg)≤2。2、有害物质含量技术参数:2.1、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mg/(m2 ?h)≤5.0;2.2、甲醛/(mg/(m2 ?h))≤0.4;2.3、苯/(mg/(m2 ?h))≤0.1;2.4、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mg/(m2 ?h))≤1.0;2.5、二硫化碳/(mg/(m2 ?h))≤7.0。3、气味:3.1、气味等级/级≤3。a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具体名见 2018 新国标附录 A。b 18 种多环芳烃的具体名见 2018 新国标附录 B。c 取距合成材料面层上表面 5 mm 以内的部分进行测试。4、塑胶运动物理性能:为适应学生或运动者的运动需求,在运动中减少伤害, 塑胶跑道材料符合 GB36246-2018 的以下技术指标:4.1、冲击吸收/% 35~50;4.2、垂直变形/mm 0.6~3.0;4.3、抗滑值(BPN,20℃) ≥47(湿测);4.4、拉伸强度/Mpa ≥0.5;4.5、拉断伸长率/% ≥40;4.6、阻燃性/级 I 级。5、塑胶运动抗老化耐用性能:为保证塑胶面层使用寿命,经老化测试后必须符合 GB36246-2018 的以下技术指标:5.1、加速老化(500h)后的拉伸性能:拉伸强度 Mpa ≥0.5;5.2、加速老化(500h)后的拉伸性能:拉断伸长率/% ≥40。6、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6.1.2甲乙双方若对标的物质量有争议的,甲方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质量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该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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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85 | 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总额的85% | |
2 | 10 | 设备使用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总额10%。 | |
3 | 5 | 合同款总额5%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日起生效至质保期结束止。
10、违约责任
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合格为止,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中标人负责。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的,业主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中标人的工程款,同时扣除其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时还须支付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 | 乙方: | 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 | 住所: |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三期9号地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健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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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13559883297 |
联系方法: | 0598-507999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尤溪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85010100100015970 |
签订地点: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