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5-440606-04-01-191408
预算金额2468.07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众信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龙江镇坦西扒头工业区道路改造工程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0606-04-01-191408

投资项目名称
龙江镇坦西扒头工业区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龙江镇坦西扒头工业区道路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龙江镇坦西扒头工业区道路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顺德区龙江镇坦西扒头工业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龙江镇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为龙江镇坦西扒头工业区道路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工程:土石方开挖、路面修复后加罩沥青、新建车行道,破除现状路面新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新建人行道、路面加罩沥青、破除现状人行道/道牙、破除现状临时施工便道、病害修复、标线/标记、标志牌等;
(2)给水工程:土石方开挖、道路破除及修复、管道开挖及支护、管道敷设、混凝土井浇筑、砖砌井砌筑、管道保护等;
(3)雨水工程:土石方开挖、道路破除及修复、管道开挖及支护、管道敷设、混凝土井浇筑、管道保护、井口抬升等;
(4)污水工程:土石方开挖、道路破除及修复、管道开挖及支护、房屋保护、管道敷设、混凝土井浇筑、管道保护、井口抬升等;
(5)绿化工程:苗木迁移及迁移后栽植养护;
(6)安装工程:配电箱安装、路灯安装、砖砌井砌筑、电缆敷设、送配电装置系统、接地装置等;
具体做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估算总投资核定为3073.75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投资2582.57万元 。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道路改造工程,共包含9条道路,改造道路总长度约2771米,新建道路总长度约177米,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工期(交货期)
24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24680717.7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施工类企业)。
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7.1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7.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
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
(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8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
止时间
2023年10月24日9 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4日9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4日9 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招标人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757-2388731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郭小姐
联系电话
0757-22662288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1、投标保证金
1.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5、其他
5.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5.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新版本).pdf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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