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镇镇李四维村集体经济车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镇镇李四维村集体经济车间建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光县连镇镇李四维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东光县连镇镇李四维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约1500㎡钢结构经济车间,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2招标范围:连镇镇李四维村集体经济车间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30至2019-11-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惠民家园16号底商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三个证件的复印件二维码扫码可辨识的,可不提供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现场核实以及一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1-19 09:00 ,地点为 东光县连镇镇李四维村村民委员会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光县连镇镇李四维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益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东光县连镇镇李四维村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惠民家园16号门市 |
邮编: |
/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李书记 |
联系人: | 孙经理 |
电话: |
13930720888 |
电话: | 0317-553548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69313992@qq.co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气象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5200120100000456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