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病房楼防水修补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ajx20220310001
预算金额1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太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516175664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26
公告正文
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病房楼防水修补工程招标公告

淮安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东院区病房楼防水修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病房楼防水修补工程

项目编号:HAJX20220310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病房楼防水修补工程,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项目控制价:11.5万元。

★本项目公布招标控制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同时提供本单位自2021年10月以来为项目经理任意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未见联合体即可)。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即可)

: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公告期限、招标件获取时间:2022年5月6-2022年5月12(双休、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到代理公司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阴区樱花路中业慧谷B08北楼212室)获取,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5161756645。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

: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招标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因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22年5月26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2年5月26日上午9:30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阴区樱花路中业慧谷B08北楼212室

4.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5161756645。

六、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时间: 2022年5月26日上午9:30

2.投标地点: 淮阴区樱花路中业慧谷B08北楼212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联系人(招标文件咨询):孙太平 联系电话:15250878108

2.招标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海西路272号

3.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5161756645。

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淮阴区樱花路中业慧谷B08北楼212室

八、其他事项

1.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次项目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3.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1.5万元整。

4.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审查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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