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质量检测分公司武红项目工地临时试验室检测服务遴选公告
1.遴选概述
本项目遴选人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质量检测分公司,结合武红项目检测工作实际需求,现决定对武红项目工地临时试验室检测服务进行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武汉至红安高速公路(沪蓉高速红安联络线)二标起点位于熊家湾顺接第一标段,起点桩号为K11+000;终点位于云台山村,终点桩号为K28+736.283。线路推荐方案为经邬家湾北侧跨国道G230后,在秦家畈设高桥互通与省道S334连接,继续向北经孙家湾、胡家岗、桥头边村,在刘家塝设红安南枢纽互通与麻安高速交叉,继续向北,经戴家湾,于严家冲设红安主线收费站,路线止于云台村,与红安县G230国道(发展大道)平面交叉。线路整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17.73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为100公里每小时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米。
2.2 遴选范围及检测服务单位数量
武红一期土建工程工地试验室K11+000-K28+736.283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
检测服务单位数量:1家,作业内容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本次遴选试验检测服务周期计划暂定为18个月,具体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遴选人列入D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遴选人列入Z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6.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2年内不能承接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遴选人范围内承接任何检测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或者经查实有过借用资质行为的;
(3)故意拖延工期,或因其它检测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项目人员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人员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事故;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检测人员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
(8)与遴选人发生过诉讼或仲裁,为遴选人诉讼或仲裁相对方的;
(9)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遴选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0)恶意举报遴选人,经查证不属实的;
(11)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查实处理的;
(12)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4)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5)利用检测人员工资套取检测款的;
(16)与检测人员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检测人员权益受损的。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1年6月11日9时至2021年6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上遴选系统(http://120.79.64.9/GuanLi/Default.aspx)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8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成本合约中心(武汉市江夏区龚家铺11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和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上遴选系统(http://120.79.64.9/GuanLi/Default.aspx)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遴选人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质量检测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212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13163262256/027-81107112
邮 箱:cjlqlx@163.com
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部地址:湖北黄冈市红安县高桥镇九龙吟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18374200218
附 件:附件附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质量检测分公司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