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人)对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服务(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89,286.17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89,286.17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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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事业单位用房施工
需求描述:
对我中心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材料、人工等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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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86.17 | 1(件) | ¥89,286.17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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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8-22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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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8-22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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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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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按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响应。
五、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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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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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材料购买费、措施费、人工费、利润、税金、材料设备运输费、垃圾清运费、施工风险费、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规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本次报价还需要内附本次维修改造的方案与平面设计图(包含下水管道与洗手池的布置)。如无维修改造方案与平面设计图该次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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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报告,采购人在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半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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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一年,其中防水为 五 年。
2、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服务:成交供应商接到项目出现问题的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进行处理。除不可抗力和使用方责任外,费用全部由承建方承担。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质保期外服务:成交供应商接到工程出现问题的通知后,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费用实行优惠。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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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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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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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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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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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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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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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580020540
采购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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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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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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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280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