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3-080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以图查房”平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建设大厦7楼
成交金额:肆拾玖万肆仟元整(49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六安市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以图查房”平台建设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天地图为依托,免费为公众用户提供宗地信息查询、自然幢信息查询、产权信息查询、抵押/查封信息查询、宗地图查询、分户图查询、规划许可证等信息查询服务。用户可通过坐落,宗地代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模糊检索查询不动产相关信息。通过手机端,PC 端,查询后的信息页面可以进行分享以及打印。同时建立宗地信息、自然幢信息、产权信息 24 小时更新机制。 服务要求:注重技术保障运行、支撑业务和数据整理维护、开展规范化运维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保障系统持续高效运转。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前期开发部署,提供五年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提供五年运维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健、王红、刘正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0564-3370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5150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5150913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信息:
六安市优化不动产登记…采购文件正文
六安市优化不动产登记···成交结果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