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已由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天发改[202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械停车设备(载车板垂直升降式)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常州市竹林南路20号。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542.57平方米(其中新增用地面积25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19.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37.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81.6平方米。先后拆除现有的住院楼、附属配套用房、门诊大楼,改扩建一幢地下1层地上5层的综合大楼、一幢1层的污水处理房、楼梯间、门卫等配套用房;同步实施供电、自来水、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
2.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50.7万元。
2.4质量等级要求: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
2.5计划工期:在合同签订之后,中标人必须及时进行现场踏勘,紧密配合总包单位做好预埋工作;在接到招标人的书面供货通知后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运行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机械停车设备的深化设计、采购、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取证(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部门发出的验收合格证明、使用证明)、移交、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质保期内保险和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须在有效期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3.2投标人须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0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02日9时30分。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300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本工程由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 标 人: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邮 编: 213000 邮 编: 213000
联 系 人: 姚榕楠 联 系 人: 姜工
电 话: 18921070216 电 话:17714003189
注意事项:
1、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企业诚信库中所有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3、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下载园地”“文档汇总”中《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在电脑前操作。
5、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 http:// www.czgcjy.com。
7、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8、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