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畔鱼歌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湖畔渔歌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759001001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湖畔渔歌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已由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宿骆行审 (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润坤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润坤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东至迎春大道、西至项目用地、南至玉兰路、北至空地。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游客中心、餐饮、酒店、商业等。
1.3 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 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4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初步设计概算。
1.4 质量要求:
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成果通过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合同内的设计内容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无息)。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空调与通风、消防人防、建筑装配、智能化、外装(含幕墙)、节能、雨棚、外遮阳、标识标牌等红线范围内及设计任务书内所有施工项目涉及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内容。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湖畔渔歌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红线范围内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建筑外装(含幕墙)设计、公共区域内部精装修设计及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游客中心、公共卫生间、走廊、电梯厅等)、配套工程设计(包含配套道路、给排水管网、景观、绿化、智能化、消防、供配电,亮化、标识、防雷、空调设施、机电、装配式三板拆分图设计;有线电视、电信、燃气等预留管线);初步设计阶段绿色建筑咨询及设计、海绵城市咨询及设计;项目概算编制。编制完整详细的《建设标准说明》深度能够满足 EPC 总承包招标要求。
1.8本项目预算价为6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600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3.1投标报价(1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2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3.2人员配备(12分)。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16分):投标人业绩6分,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信用报告2分,企业奖项4分。
3.4技术部分(62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贵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6日 09:00至2023年08月01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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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市润坤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湖滨新区银湖广场4号楼2层 |
地 址: |
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栋15楼 |
联 系 人: |
程主任 |
联 系 人: |
周辰 |
电 话: |
17768929993 |
电 话: |
1826284463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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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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