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10108071101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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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永靖县十四五坪沟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16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靖县十四五坪沟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临夏州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永发改备〔20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刘家峡河湟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甘肃刘家峡河湟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永靖县十四五坪沟光伏发电项目场址隶属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位于甘肃中部西南,临夏回族自治州北部,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2°53′~103°39′,北纬 35°47′~36°12′之间。东西长66公里,南北宽52公里。永靖县年平均气温10℃,绝对最高温度39.1℃,绝对最低温度-23.1℃,属大陆性气候,生态类型有川塬区、高寒阴湿区和干旱半干旱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200.8292MWp,交流测装机容量170MW。拟安装365144块单片功率550Wp的双面光伏组件,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送出至永靖330kV变电站110kV侧。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中本期配套建设储能功率25.5MW,储能电量102MWh 的储能装置,储能时长为4小时。
    2.3 项目工期:36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1月25日。
    2.4 招标范围: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升压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审查(含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储能系统主设备等主要设备,由发包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土建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升压站全部手续办理及试运行;发电场试运行;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水保和环保专项设计及规费缴纳(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监测、专项验收;试验检测费用;含投标人造成的前期变更手续费用;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及补偿(含附着物)、手续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批件;竣工验收和移交的相关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设计要求;其他: 满足当地各级政府部门要求及规定,满足当地电网接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要求且工程验收合格;创建电建集团优质工程。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2022年)内具有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的业绩,累计装机规模200MW及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总装机规模100MW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总装机规模100MW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总装机规模100MW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
    3.2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6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3)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4)安全总监(5)质量负责人(6)安全环保负责人(7)进度负责人(8)合同工程师(9)采购工程师(10)测量工程师(11)土建工程师(12)电气工程师(13)专职安全员2人(14)试验管理(15)档案管理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甘肃刘家峡河湟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韩大厦15层
地  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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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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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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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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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何冬煦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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