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姑苏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托管组织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姑苏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托管组织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实好姑苏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各项工作,现对2024年姑苏区未成年人救护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托管组织进行遴选,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做好姑苏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地址:凤凰街81号)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并依托两个中心,面向姑苏区困境儿童提供政策咨询和保障服务,打造姑苏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
二、项目金额
人民币120000元整(壹拾贰万元整)
三、项目周期
2024年
四、项目需求
1. 积极开展困境儿童服务工作
回应困境儿童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开展法律援助、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等各类援助,不断拓展儿童福利服务内容和范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儿童成长主题活动,提高儿童及家长对姑苏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认知度,扩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的服务影响力。
2. 对街道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及运营进行跟踪、督导
对姑苏区各街道儿童“关爱之家”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指导,促进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并根据省级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标准进行考核。
3. 打造姑苏区未保服务品牌
整合姑苏区未保资源,打造姑苏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梳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姑苏区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宣传。
4. 组织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活动
对儿童主任及街道“儿童关爱之家”工作人员开展不少于三次业务培训,加强姑苏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
在未保月、六一儿童节、世界儿童日等组织开展不少于三次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倡导活动。
5. 支持苏州市未保热线运行
接收市未保中心派发的未保热线工单并进行下派,跟进后续救助保护及系统内的反馈工作。必要时指导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儿童主任开展个案服务工作。
6. 对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实施救助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必要时做好困难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
7. 姑苏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日常运行
周一至周五9:00-17:00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咨询,周六日提供线上政策咨询。
8. 形成姑苏区未成年人调研报告
通过走访和调查,形成姑苏区未成年人需求调研报告,分析评估姑苏区困境儿童保障及服务工作情况,并对姑苏区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建设性工作方案。
五、项目主体申请条件
1. 社会组织要依法设立或批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 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资质和条件;
3. 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须拥有社会工作者至少一名;组织社会工作者指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社工(持证社工或者拥有社工、社会学、心理学、社区管理等大学专业背景的专职社工);
4. 能自筹资金并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投标单位优先。
六、主要提交材料
1. 托管项目计划书,包含服务规划与目标定位、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日常管理制度、支持和培训体系、应急与安全保障措施、配合协调方案、创新与特色服务方案、相关专门财务制度;
2. 托管项目预算表;
3. 法人登记证书;
4. 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等级证书;
5. 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成员资质水平证书;
6. 自筹资金投入的相关单位证明承诺;
7. 2022年、2023年有相同或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项
有承接项目意向的组织可以将资质证明材料于2024年12月29日16时前递交至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处。
遴选评审将采取打分制,100分为满分。如响应组织不足三家,则递交材料时间延长至1月5日16时前。如到期仍不足三家组织响应,只有一家组织响应的,则获得60分以上为中选,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组织响应的,则以得分高的组织中选。
联系人:王景,联系电话:68727923
联系地址:平川路510号姑苏区行政中心1号楼813室
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处
2023年12月25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实好姑苏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各项工作,现对2024年姑苏区未成年人救护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托管组织进行遴选,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做好姑苏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地址:凤凰街81号)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并依托两个中心,面向姑苏区困境儿童提供政策咨询和保障服务,打造姑苏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
二、项目金额
人民币120000元整(壹拾贰万元整)
三、项目周期
2024年
四、项目需求
1. 积极开展困境儿童服务工作
回应困境儿童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开展法律援助、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等各类援助,不断拓展儿童福利服务内容和范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儿童成长主题活动,提高儿童及家长对姑苏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认知度,扩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的服务影响力。
2. 对街道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及运营进行跟踪、督导
对姑苏区各街道儿童“关爱之家”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指导,促进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并根据省级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标准进行考核。
3. 打造姑苏区未保服务品牌
整合姑苏区未保资源,打造姑苏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梳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姑苏区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宣传。
4. 组织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活动
对儿童主任及街道“儿童关爱之家”工作人员开展不少于三次业务培训,加强姑苏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
在未保月、六一儿童节、世界儿童日等组织开展不少于三次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倡导活动。
5. 支持苏州市未保热线运行
接收市未保中心派发的未保热线工单并进行下派,跟进后续救助保护及系统内的反馈工作。必要时指导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儿童主任开展个案服务工作。
6. 对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实施救助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必要时做好困难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
7. 姑苏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日常运行
周一至周五9:00-17:00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咨询,周六日提供线上政策咨询。
8. 形成姑苏区未成年人调研报告
通过走访和调查,形成姑苏区未成年人需求调研报告,分析评估姑苏区困境儿童保障及服务工作情况,并对姑苏区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建设性工作方案。
五、项目主体申请条件
1. 社会组织要依法设立或批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 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资质和条件;
3. 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须拥有社会工作者至少一名;组织社会工作者指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社工(持证社工或者拥有社工、社会学、心理学、社区管理等大学专业背景的专职社工);
4. 能自筹资金并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投标单位优先。
六、主要提交材料
1. 托管项目计划书,包含服务规划与目标定位、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日常管理制度、支持和培训体系、应急与安全保障措施、配合协调方案、创新与特色服务方案、相关专门财务制度;
2. 托管项目预算表;
3. 法人登记证书;
4. 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等级证书;
5. 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成员资质水平证书;
6. 自筹资金投入的相关单位证明承诺;
7. 2022年、2023年有相同或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项
有承接项目意向的组织可以将资质证明材料于2024年12月29日16时前递交至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处。
遴选评审将采取打分制,100分为满分。如响应组织不足三家,则递交材料时间延长至1月5日16时前。如到期仍不足三家组织响应,只有一家组织响应的,则获得60分以上为中选,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组织响应的,则以得分高的组织中选。
联系人:王景,联系电话:68727923
联系地址:平川路510号姑苏区行政中心1号楼813室
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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