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2023年度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泽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2023年度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28 至 2023-04-03
撰写单位: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泽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2023年度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2023年度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2-00047
项目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2023年度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0,000.00
最高限价(元):6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2023年度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高坎街道高坎南社区、棉花社区、兴隆社区、腰沟村
服务需求: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
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2)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中期汇报后进行,要求具备规划文本和村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的意见,拨付比例为项目合同金额的50%。
第二次付款:区、县(市)政府批复和平台入库完成后进行,要求具备村庄规划成果、专家论证意见、政府批复和平台入库证明材料,拨付比例为项目合同金额的50%。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规划编制的深度及成果应依据国家、省、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符合《沈阳市“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沈人居发[2021]1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相关规定,须满足《沈阳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相关技术要求,规划期限至2035年。
2)规划最终成果须达到录入沈阳市“多规合一”平台的要求和标准。
3)现状情况踏勘与评价分析。综合分析村庄区位、资源优势;人口、经济、农业等现状发展特征以及交通、市政、公服等设施建设情况。
4)村庄发展定位及产业规划。结合村庄自身特征、明确村庄发展定位、发展模式,推进产业融合,制定产业发展策略。
5)村庄空间管制规划及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严格落实上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划定村庄空间管制范围。同时明确村庄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对居民点予以合理规划布局。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合理规划布局。
7)交通及市政设施规划。完善村庄交通体系、市政设施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8)文化、生态、景观、风貌等规划。尊重村庄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地域文化,合理利用、有效传承。结合农民住房建设意向,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进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9)近期建设规划。提出近期建设内容,列举项目库。
10)规划成果编制。编制说明书、图纸、汇报材料,提供纸质装订成果2套及电子文件1套(说明书为word/pdf格式,图纸CAD格式,汇报材料PPT格式。)
11)专家论证。项目中期及验收阶段由采购单位组织不少于1次专家论证(视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论证费用包含在项目编制经费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2)后续咨询服务。最终成果提交后,为规划村庄提供为期3年的规划师下乡服务(发生的相应费用包含在项目编制经费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效与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95,000.00
最高限价(元):49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2023年度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满堂街道新屯村、东沟村、二道村
服务需求: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
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2)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中期汇报后进行,要求具备规划文本和村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的意见,拨付比例为项目合同金额的50%。
第二次付款:区、县(市)政府批复和平台入库完成后进行,要求具备村庄规划成果、专家论证意见、政府批复和平台入库证明材料,拨付比例为项目合同金额的50%。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规划编制的深度及成果应依据国家、省、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符合《沈阳市“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沈人居发[2021]1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相关规定,须满足《沈阳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相关技术要求,规划期限至2035年。
2)规划最终成果须达到录入沈阳市“多规合一”平台的要求和标准。
3)现状情况踏勘与评价分析。综合分析村庄区位、资源优势;人口、经济、农业等现状发展特征以及交通、市政、公服等设施建设情况。
4)村庄发展定位及产业规划。结合村庄自身特征、明确村庄发展定位、发展模式,推进产业融合,制定产业发展策略。
5)村庄空间管制规划及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严格落实上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划定村庄空间管制范围。同时明确村庄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对居民点予以合理规划布局。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合理规划布局。
7)交通及市政设施规划。完善村庄交通体系、市政设施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8)文化、生态、景观、风貌等规划。尊重村庄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地域文化,合理利用、有效传承。结合农民住房建设意向,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进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9)近期建设规划。提出近期建设内容,列举项目库。
10)规划成果编制。编制说明书、图纸、汇报材料,提供纸质装订成果2套及电子文件1套(说明书为word/pdf格式,图纸CAD格式,汇报材料PPT格式。)
11)专家论证。项目中期及验收阶段由采购单位组织不少于1次专家论证(视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论证费用包含在项目编制经费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2)后续咨询服务。最终成果提交后,为规划村庄提供为期3年的规划师下乡服务(发生的相应费用包含在项目编制经费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效与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情形,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001包、002包允许兼投不兼中,按照所投包组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森林路88号
联系方式: 17642059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8楼815 
联系方式: 024-23502406、024-31037558
邮箱地址: syly55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300410000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晋莹、刘泽
电  话: 024-23502406、024-3103755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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