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营区拆装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45.00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EP-20240219-006 | 项目名称: 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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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营区拆装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四航局三公司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营区拆装服务 采购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 2.工程地点:广西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 3.工程基本情况:本项目50000DWT 码头泊位2个,码头长度约 503.23 米: 码头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薄壁大圆筒重力式结构。施工内容为:码头水工(含港池部分、调头地部分) ,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工程范围及主要工程量 1.工程范围:完成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营区拆装服务 2、工期:暂定1个月,开工时间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分项设置及工程量:
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主要工作内容 1、本次进行招标为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营区拆装服务工程施工。 2、工作地点:广西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 四.费用结算和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1)以月为周期计量。 (2)根据招标清单,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结算时,投标方应提交实际完工工程量确认单,由招标方现场指定代表签认,最终结算还需经过招标方合约和审计部门的审核确认,并最终以项目经理签认为准。 2、支付方式 (1)无预付款; (2)进度款:按月支付,按招标方核定的完成合同价款的80%再扣除其它赔偿金或其它应扣留或扣除的费用后支付给投标方,剩余的20%待工程完工如无履约、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待收到总承包支付给招标方的相应款项后,招标方无息退还。 (3)发票开具:付款前,投标方须提供足额、正式有效、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开票金额以招标方累计确认计量额(含税)作为计算标准。投标方应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供,并对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投标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或双方约定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招标方有权拒收或发现问题后退回投标方,投标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五.现场施工条件及其他费用责任明确 1.招标方负责提供预制场水电接口至预制场内的二级电箱处,后面的施工用电缆、三级电箱及水电管线等由投标方自行安装,夜间施工照明设施由投标方负责,其费用均包含在相关子目的综合单价中。水电费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须自行安装计量表具。招标方根据投标方实际使用水电量,按月向投标方按实计取水电费,水电费在工程款结算中扣除。水电单价以招标方缴纳的平均水电单价为准(详见每月的水电费收费单据),用水电损耗是指当月水电费收费单据上的总用水电量减去从总计量表具外接各分计量表具用水电量之和,分摊方式是按照各分计量表具实际用水电量的比例来分摊。 2.投标方自行解决居住、生活用水、用电及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临时设施等,并负责其费用。 3.投标方人员的进退场、食宿、交通自行负责。 4.招标方负责本工程的测量费用。招标方进行本工程测量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等有关工作。 5.增值税及附加等投标方自行负责。 6.团体意外险由投标方自行购买,投标方应为本工程配置的设备、人员和其他财产及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购买保险的责任,应使招标方免于承担由于投标方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7.施工所需进场的机械设备需报招标方验收、登记、备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合格证书”、“使用登记证”、“说明书”、“检测合格证明”、“安全使用标志”、“设备相关保险”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合约部和机务部备案,原件备查。 8.投标方人员进场前(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检,确保没有影响本工程施工的高血压、疯癫病、恐高症、恐水症、遗传性疾病等或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种职业病,体检及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9.投标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0.投标方须配置符合成建委发[2009]722号文规定的“三类”安全管理人员证的专职安全员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签订后5日内,投标方需提供盖鲜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交给招标方备案。在投标方施工范围内因投标方不服从招标方安全管理或投标方自身原因所致的安全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六.报价说明 1、参照招标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填写报价资料。 2、清单报价表: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由报价单位填报,包括但不限于调遣费、人工费、除甲供材料外的材料费、除甲供外的机械设备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费、职业健康费、施工期间发生的阶段性停置费、春节期间正常施工费用、管理费、利润、税费(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保险费、施工风险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清单报价表中数量由我方统一提供,综合单价及合价栏由报价人填写,不得留空(留空的视为“0”)。如有计算错误,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单价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投标方不得采用不平衡报价,如存在报价不平衡情况,投标方需按我方要求在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清单项目单价进行平衡调整,如不接受,视其报价文件无效。 5、最终的合同形式须符合国家、当地法律法规、招标方与业主方施工合同的要求,投标方如被选为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 七.其他说明 报价单位在报价前必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按要求提交相关报价资料,如与要求不符的报价,评标时很有可能被排除,请各报价单位慎重。如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的,请于2024年3月8日15:20前提出,招标方将统一进行澄清说明,过期视为对此招标文件无异议。 八.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单位报价前自行考察现场情况,费用自理。所有单位在报价前须进行现场考察,将现场条件等相关情况调查清楚的,具体与项目部联系。 联系人:罗明祥(电话:19902421183)。 2、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4年3月5日15时25分至2024年3月10日15时25分自行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报价书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15时3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5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九.附件 1.报价文件格式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信用承诺书(样本) 4.关于中交四航局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的告知书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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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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