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LFFJSZ2021120010002GZ257、GZ258、霍桥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地块霍桥片区限价商品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GZ257、GZ258、幼儿园地块霍桥片区限价商品房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257、GZ258、幼儿园地块霍桥片区限价商品房项目已由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以扬广行审投管〔2021〕17、18号,扬广发改许可〔202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GZ257、GZ258、霍桥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地块霍桥片区限价商品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广陵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14401.21平方米(1)GZ257地块:总建筑面积100182.99平方米,其中:地上71124.66平方米,地下29058.33平方米;(2)GZ258地块:总建筑面积109914.01平方米,其中:地上77970.00平方米,地下31944.01平方米;(3)幼儿园地块:总建筑面积4304.21平方米。
2.1.3咨询合同估算价:约1300 万元
2.1.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工期84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2招标范围:GZ257、GZ258、霍桥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地块霍桥片区限价商品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1)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设计优化(包括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优化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水电气专营单位手续办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及产权证办理等);
(2)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其他: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材料检测、桩基检测(支护桩、工程桩)、消防检测、人防检测、防雷检测、规划测量(水准测量、平面控制测量、建筑物及地库规划防线、±0阶段建筑物及地库位置规划复核、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规划面积测量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方式,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负责人职称、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资格。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 8 号、扬建管(2020)1号文件规定。
3)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
3.4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4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2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或机电一体化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机械工程或建筑装饰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2)监理员人数要求:5人。
3.5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6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担任本次投标的牵头单位,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家, 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10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0月19日15 时00分。
7.2逾期递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市广陵经济开发区创业路20号 |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
邮编: 225000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丁工 | 联系人:魏工 |
电话:0514-80786393 | 电话:0514-87880356 |
传真:/ | 传真:0514-87880356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310491687@qq.com |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2023 年10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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