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1000吨8.8级及以上螺丝头部铣槽建设项目 |
海盐县望海街道盐东村4幢688号 |
海盐风华五金有限公司 |
浙江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海盐风华五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8.8级及以上螺丝头部铣槽建设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望海街道盐东村4幢688号,租用海盐凤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250m2闲置厂房,总投资115万元,购置高速铣槽机等相关设备,以紧固件半成品为原料,采用铣槽工艺实施年产1000吨8.8级及以上螺丝头部铣槽建设项目,预计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000吨8.8级及以上螺丝头部铣槽的生产能力,可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利税15万元。 |
废水: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墙体隔声等措施;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员工培训上岗。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固废在厂区内的暂存工作,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建设基础防渗、防风、防雨、防晒及照明设施等。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