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23112231911020
二、合同名称:电子卖场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HT23112231911020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合同DD23112217741020_hnWQDJ.pdf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区公安局
联系方式:15094616665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元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258号船舶电子大世界中区第四层413室
联系方式:131245036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爱普生(EPSON)WF-110 A4彩色无线便携式打印机 内置电池/USB供电MD | 5(台) | 1750.00 | 8750.00 |
合同金额: 875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七、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爱普生(EPSON)WF-110 A4彩色无线便携式打印机 内置电池/USB供电MD | 5(台) | 1750.00 | 8750.00 |
合同金额: 875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七、验收日期:2023年12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李道乾 刘凯 尹荔 刘鑫 黄俊全
九、验收意见:同意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公安局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