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浙川东西部协作受援县东西部协作等资金及项目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4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258
预算金额1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先生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258

二、项目名称:浙川东西部协作受援县东西部协作等资金及项目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7号楼11层 1,4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审计服务 审计服务 根据《浙川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等相关要求,在68个浙川东西部协作受援县中选取23个县,对东西部协作资金、衔接资金、脱贫县整合资金及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每县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时间不低于12天(实际检查时间不含往返路程不低于10天)。 1.成交人要求:要求成交人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能够派出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独立公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熟练掌握东西部协作资金、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整合资金及项目管理要求,具有东西部协作资金、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资金相关审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经历。2.工作方案要求:按照采购人浙川东西部协作受援县东西部协作等资金及项目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项目工作需求,制定详细的切合实际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3.成果资料要求:形成分县检查报告,指出被检查县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指导基层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将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汇总形成全省总检查报告发全省,相互借鉴、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以督促各地不断提高资金项目管理水平。4.纪律要求:服从采购人安排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项目相关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与项目相关单位发生任何其它有经济关联的行为;个别人员变动须经采购人同意(替换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等不得低于原派出人员),最多允许替换一人等。 履约期限:初步定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满足采购人需求。 1,4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晓强(采购人代表)李倩曾良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00022210200017851[2022]06396。

2.采购项目品目:C0803 审计服务。

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监督管理部门: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6.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北打铜街8号新时代广场A座1103

联系方式:028-86740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联系方式:028-85246996-808、17740209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28-85246996-808、17740209444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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