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二供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二供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服务,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服务(设备名称)采购进行竞争性招标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二供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服务。
罐式包括:稳流罐、水泵、电机、气压罐、设备进水闸阀法兰至汇流出水总管出口法兰间的管道、阀门、压力表、控制设备以及30米外接电源电缆等附属配件。
运维服务包含但不限于5年运维期间定期巡查、清洁、保养、维修、水箱清洗、配件更换等,保障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内的供水设备、阀门、控制系统、消毒设备、压力容器、仪表、降噪减振装置及供水管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2招标数量:罐式二供设备5套。
2.3供货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及质保期的免费服务,配合管网安装单位完成泵房进出水管、进水流量计的连接;包括稳流罐(如有)、水泵、电机、气压罐、设备进水闸阀法兰至汇流出水总管出口法兰间的管道、阀门、压力表、控制设备以及30米外接电源电缆等附属配件。供货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及质保期的免费服务,配合管网安装单位完成泵房进出水管、进水流量计的连接。
2.4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30日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土建、安装及调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给水设备生产企业资质;
3.2、投标产品具有(类似)工程的使用业绩,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来签订的120万元以上二供设备购销合同至少1个,并提供相应的用户好评书以证明其曾经提供过同类产品供货和进行良好服务的资历(提供合同、开具的供货发票、用户评价证明复印件,发票金额需达到合同金额的50%及以上,且合同与发票的项目名称须一致);
3.3、生产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产品的累计生产年限≥5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投标人近3年连续盈利,近三年的年销售额≥2000万元/年(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复印件)。
3.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
3.6、提供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或巜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
3.7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承诺5年运营服务期中,有中标产品的所有配件库存或功能相同的替换产品,保证维保服务不受零部件供应的影响。(提供承诺书原件)
3.8投标人必须保证按时供货,供货30天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9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提供方案计划原件)。
3.10承诺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维修(提供承诺书原件)。
3.11提供保质期5年定期免费巡查、清洁、维修、水箱清洗(如有),保养计划(提供承诺书)。
3.12供货单位应确保设备的及时供应,承诺因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原件)。
3.13投标人拥有至少1处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以下服务设备:专业从事维修工作车辆至少3辆(车辆喷涂维修字样),其他交通工具若干;必要的设备维修工具(维修工具种类数量投标人自行决定)(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如为租赁办公及维护场所,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场所拥有者的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的证明、现场办公及维护场所环境照片等;必须提供上述工具照片、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照片)
3.14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1 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6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承诺书格式自拟。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20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7 月 12 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新街36号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23-6629578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安琴
电话:15213237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