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40066161
预算金额10.11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南航明珠国际酒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新疆酒店排污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新疆酒店排污系统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6616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新疆酒店提供排污系统改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室外花岗岩地面、安装新排水管、恢复室外花岗岩地面等,详见下表需求清单)。合同上限金额为101130元,拟签订1总价合同,现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限价

小计

备注

(单位:元)

(单位:元)

1

拆除原室外花岗岩地面

9

平方米

220

1980

机械免爆

2

开挖新排水管沟

18

立方米

550

9900


3

拆除原排水管

10

100

1000


4

新管沟防水处理

10

平方米

280

2800


5

安装新排水管

10

530

5300

直径300mm,铸铁下水管

6

新管沟底部填沙夯实

18

立方米

500

9000


7

恢复室外花岗岩地面

9

平方米

500

4500


8

拆除污水房墙面

14.5

平方米

100

1450


9

清理污水房防水层

37

平方米

100

3700


10

基层砂浆处理,补坑找平

37

平方米

80

2960


11

防水层铺贴

52

平方米

150

7800

丙纶布两层

12

挂网砂浆做保护层

52

平方米

120

6240


13

恢复污水房墙面

14.5

平方米

600

8700

水泥板墙

14

污水泵

6

3600

21600

380V/3KW/DN50双铰刀污水泵

15

污水泵自动控制电源箱

3

1500

4500


16

污水泵控制浮球

6

150

900


17

室内防水维修

4

平方米

1200

4800


18

清运垃圾

5

车次

800

4000


含税总限价(税率9%)

101130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采用为报总价,价格为全包费用。中选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随时进场施工及工期要求。报价已包含项目在完成交付前的所有一切费用(如:人工费、材料价款拆除施工区域复原、垃圾清运费、安装所需的所有零配件保险费、调试费,税金等);以及完成交付后的所有一切费用(如:培训,售后,检修保养,质保期内维修需要的所有零配件等等)。中选人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采购限价已包含税费,须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税后结算。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新疆酒店排污系统改造项目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76号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3年9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开具的任意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930日至2024101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南航明珠国际酒店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76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效伟0991-4200789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供应商采购文件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76号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南航明珠国际酒店分公司

联系电话:0991-4200062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76号新疆南航明珠国际酒店纪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76号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91-4200588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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