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平工务段钢轨探伤仪采购项目 公开询价第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cj-npgwd-clk-2023-025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平工务段钢轨探伤仪采购项目

公开询价第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NCJ-NPGWD-CLK-2023-025

一.采购条件

现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工务段钢轨探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交付日期

交付地点

备注

1

数字钢轨探伤仪

1

合同签定后20日内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

需报主要设备清单,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1

2

数字焊缝探伤仪

1

合同签定后20日内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

需报主要设备清单,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1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

  • 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物资,具有本次采购物资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财务能力:允许具备法人资格有经营范围涉及该项目的供应商报名,报价人须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质量保证能力:

1. 本项目涉及物资按国家、国铁集团、南昌局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资质;产品必须取得以下资质:通过铁路专用计量产品认证,并提供证书和完整检测报告

2.质量保证能力:①本项目中列入国家、行业、产品认证或技术审查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认证或技术审查等资料复印件;②相关出厂检验、试验报告、合格证、提供证书和完整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2020年以来在铁路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

4.不存在被国铁集团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限制参与投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近二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3年112812:00至2023年12312:00止。

4.3 报价的起始、截止日期及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含技术证明资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邮件名必须为公告编号)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NPGWDCLK@163.com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 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单位信息栏目(已标黄)不能为空,对应供货项目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视同无效报价。

5.3 评定成交标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件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报价人需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工务段

详细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1号南平工务段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99-8285665    13960697725

接收报价函邮箱:NPGWDCLK@163.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工务段招标办

 

                                                               2023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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