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衡水银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yh-cgbgs-01-20231121-008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本次招标项目为衡水银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满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水银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SYH-CGBGS-01-20231121-0084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入围数量:6家
  5.分配原则:原则上份额平均分配,同时按照招标人委托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各单位服务能力专长、工作量、服务评价等因素动态优化调整。
  6.服务范围:根据招标人委托依法应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或自身经验不足、实施难度大或专业性较强的集中采购的项目,以及需使用外部评委专家的集中采购项目等事项,提供代理采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采购的市场调研、行业研究、公告发布、采购方案策划、采购文件编制、技术测试、外部评审专家库、组织评审(评标)、审核整理采购文档、协助处理投标质疑事宜、提供采购风险防范的管理措施建议、提供采购政策法规咨询与建议及其他与采购工作开展相关的服务等。
  7.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资 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书),具有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备案记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常驻工作人员。
  3.近三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服务金融机构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招标实施经验案例3个(一家金融机构算一个)。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被招标人列为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
  8.投标人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而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
  1.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7:00;公示期间可以进行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如有意参加投标,请按要求将以下证明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三证合一(复印件); 具有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备案记录(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内(2020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5、近三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服务金融机构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招标实施经验案例3个(一家金融机构算一个)。
  6、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为准);(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为准);(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为准)。
  7、提供如下三项承诺函(格式自拟)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常驻工作人员的承诺函;(2)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委托招标项目的能力,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的承诺函;(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的承诺函。
  8、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实填写附表1)。
  9、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单位电子邮箱)。
  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电子版于2023年10月30日17:00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回复投标人报名邮箱,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投标人资格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行采购项目。
  五、文件的发放方式及时间:
  1.发放方式:PDF格式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内容以PDF格式文件为准。
  2.发放时间:2023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
  六、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现场提交
  2.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中路6号衡水银行五楼会议室
  请确保在此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中路6号衡水银行五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318-5236908
  电子邮箱:hsyhjzcgbgs@163.com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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