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抽检内容
取样位置
抽检项目
点位数
总频次
单价
总价(元)
1
污水厂进水水质
污水厂进水口
CODcr、氨氮、BOD5、SS、pH、色度、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懂植物油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4
168
1275.00
214200.00
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铅、总砷、烷基汞、总汞
28
851.00
23828.00
2
污水厂出水水质
污水厂出水口(洋湖2个出水口)
CODcr、氨氮、BOD5、SS、pH、色度、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
15
1560
870.00
1357200.00
动植物油类、色度、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
180
404.00
72720.00
30
25530.00
3
污水厂污泥含水率
污泥车间污泥出口
含水率
672
38.00
25536.00
4
污泥分散处理中心
208
38
7904.00
5
污泥分散处理中心有组织废气
排气筒
臭氧浓度、硫化氢、氨、甲烷
5个排气口
12
371.00
4452.00
污泥分散处理中心无组织废气
厂界
上风1个、下风2个
8
1089.00
8712.00
6
污泥分散处理中心污泥泥质
砷、铅、镉、锌、镍、铜、汞、铬
1004.00
8032.00
7
应急检测+复核检测
指定位置
应急检测+复核检测-CODcr化学需氧量
45
110.00
4950.00
应急检测+复核检测-氨氮
98.00
4410.00
应急检测+复核检测-BOD5五日化学需氧量
205.00
9225.00
应急检测+复核检测-ss悬浮物
94.00
4230.00
应急检测+复核检测-总氨
应急检测+复核检测-总磷
应急检测+复核检测-粪大肠菌群
125.00
5625.00
应急检测+复核检测-PH值
40.00
1800.00
污泥含水率
1710.00
泵站出水水质
15个泵站进水池或格栅池
CODcr、氨氮、SS、总磷、动植物油类
360
520.00
187200.00
9
15个泵站集水池
10
应急检测
CODcr
1650.00
11
氨氮
1470.00
SS
1410.00
13
总磷
动植物油类
120.00
合计
2171084.00
方式:(一)对长沙市主城区14座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污泥含水率和两座污泥分散处理中心的污泥含水率、污泥泥质、臭气等进行抽检。
(1)对主城区岳麓、湘湖、开福、金霞、长善垸、花桥、新开铺、雨花、暮云、新港、洋湖、梅溪湖、敢胜垸、苏托垸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19项监测指标和污泥脱水车间的出泥含水率进行抽检。
(2)对两座污泥分散处理中心污泥车间的出泥含水率进行抽检。
(3)对两座污泥分散处理中心污泥车间的出泥泥质进行抽检。
(4)对两座污泥分散处理中心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抽检。
(5)出现突发情况时进行应急检测,检测结果出现异议时进行复核检测。
(二)对湘江沿岸新开铺等15座泵站进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出现突发情况时对泵站水质进行应急检测。
(1)对湘江沿岸的新开铺、南湖港、灵官渡、小西门、浏正、桂花祠、北站路、老糠凼、五合垸、七家湖、岳华、岳北、徐家湖、交警、赵洲港等15座泵站进、出水水质的5项检测指标进行定期检测。
(2)对于有突发情况的泵站安排应急检测。
以采购人实际派单任务为准,按照实际完成量按实结算。
4.1.1根据采购人实际安排检测任务按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按实结算:
4.1.2合同签订后,完成采购人下达的检测任务后,投标人每季度提交一次结算申请,采购人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按实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
4.1.3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但若因政府规划有变,采购方可即时与中标人协商终止合同。
4.1.4本项目采用单个项目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5.2.1、检测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检测技术规范等,编制检测方案,规范开展现场采样检测,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审核,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及时归档备查。
5.2.2、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测质量。
(2)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均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技术规范进行。
(3)现场水质采样时,要求配备专人专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样和保存,采样人员要持证上岗;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位,采样时每个采样点要求提供《现场采样记录表》,记录表格包括但不限于采样编号、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当时天气情况、采样人,采样完成后,被抽检单位负责人须签字确认。
(4)检测分析方法采用最新国家标准检测方法,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检测分析、采样仪器经计量检定或自校准(无强制要求的方可自行校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5)实验所使用的试剂等级须符合对应项目检测标准的要求,使用前进行空白实验。空白值、标准曲线、精确度、准确度等技术要求参照相关规范执行。实验室分析须按照国家标准方法、要求和中标人质量控制制度同时做质控样、标准样、平行样,检测原始记录须保存完整备查。
(6)检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须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5.2.3、检测报告要求:同一日采样的检测项目的结果可汇总在当日检测报告内,需要标明采样当时天气情况;并于采样完成7天内向采购人提供盖有CMA认证章的检测报告原件。中标人需要每月5日前提供上个月检测小结,所有检测完成后提供一份全年检测总结
5.2.4、人员要求:中标人须承诺作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件。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2.5、服务响应:在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人须建立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一般采样任务下达后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采样,紧急采样任务下达后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采样。
详见长沙市城区污水处理监管检测项目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文件,第四章验收要求及标准:
考核与验收
1、该项目实施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结果作为付费依据,每季度初采购方组织专业人员对上季度
项目实施季度考核。(详见《季度考核评分表》)
2、本项目前三次支付以考核结果及任务派单情况为结算依据,在第四次支付时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附件:
季度考核评分表
分类
分值
评估项目
评估标准
考评方式
得分
综合
标准药品
每发现一种标准药品超过有效期使用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按合同要求采购和使用相应标准药品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
试剂
每发现一种试剂超过有效期使用的,扣2.5分,扣完为止;实验室每发现一种与合同项目检测相关的试剂超过有效期的,扣1分,扣完为止。
仪器
每发现一台仪器未在有效期内检定的,扣2.5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台仪器未按要求保洁的,扣1分;扣完为止。
质量控制
质控样、平行样每发现一次低于要求的,扣5分,扣完为止。
现场抽检
采样
采样及时性
一般采样任务下达后按要求时间、频次和需检测项目及时到被检单位完成采样,超过响应时间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未按要求完成的,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以执法记录仪和带时间的水印照片作为佐证资料)。
现场查看或视频抽检
紧急采样任务下达后,超过响应时间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未按任务要求完成的,每少一个项目扣2分,扣完为止(以执法记录仪和带时间的水印照片作为佐证资料)。
采样过程规范性
现场采样方法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采样方式,并保留采样视频,如未按照要求执行,不符合采样方式的,每项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未保留采样视频的,每厂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采样人员
采样人员须培训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且未取得上岗证即实施采样工作的,每人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检测过程
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须培训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且未取得上岗证即实施检测工作的,每人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检测方法
每发现一次检测方法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扣10分。
检测流程
检测流程须符合相关规定的流程,并保留检测视频,如未按照要求执行,每次扣10分;每发现一起不规范的检测行为,扣1分,扣完为止。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的时效性
采样7日后须出具检测报告,每出现一次超时出具报告的扣2.5分,扣完为止。
查看报告
20
检测报告的准确性
检测报告中的每项内容均应准确反映该次检测的所有情况。发现数据造假的,一次性扣20分;发现检测报告漏项的,每项扣1分;发现检测报告有数据错误的,每项扣1分;发现检测报告有文字错误,影响结果反馈的,每份扣1分;发现检测报告有文字错误,不影响结果反馈的,每份扣0.2分;扣完为止。
合 计
100
中标人考核得分90-100分,采购人全额支付当季度检测费用:考核得分85-90分,采购人支付当季度检测费用的90%;85 分以下,采购人支付当季度检测费用的80%。采购方约谈中标人法人代表并限期三个月内整改,如果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第二季度支付当季度检测费用的50%,且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排名顺序派单,并在工作开展后进行考核,优先将检测任务分配给考核得分更高的中标人,承接任务量最低保障项目总需求的20%(连续2个季度低于85分除外)。
6.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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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甲 方享有知识产杈,未经 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7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无。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95818.00元,三家中标人结算金额总和不得超过2272716元,在满足甲方采购要求下,按实结算。
2.如因市政府排水一体化改革导致甲方职能职责调整,不再承担污水处理监管检测工作,本合同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规定时间即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