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能语音电话机器人”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谭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管理下的五华区丰宁街道丰宁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华区丰宁洪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五华区丰宁街道黄土坡社区卫生服务站)智能语音电话机器人项目,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
二、采购项目范围
公共卫生范围内的用户随访智能语音电话机器人系统
三、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系统集成、安装部署并保证正式运行,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报最短交货时间。
服务期:3年(叁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及考核情况延续服务期)。
四、项目预算
6万(大写:陆万元)/年。
五、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基础电信或数字移动通讯业务等与本项目需求相符的内容。)。
(四)供应商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外研发的系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项目报价表》(格式自理,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理,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格式自理,加盖单位公章);
5.履约承诺书(格式自理,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理,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中午11点
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虹山中路16号
联系电话:0871-65371883
联系人:谭老师
注意事项:文件资料请密封包装盖公章,现场提交。
八、中心将综合报价单位资质、价格、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标。
九、本次询价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