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特警大队暨执法办案中心警营文化双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4.2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403000202402000027
预算金额84.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632-3191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特警大队暨执法办案中心警营文化双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4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3000202402000027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特警大队暨执法办案中心警营文化双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2929万元
    最高限价:84.2929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特警大队暨执法办案中心警营文化双提升项目
1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投标人的相关规定;3、供应商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有上述情形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292900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投标人的相关规定;3、供应商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有上述情形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19日16时37分至2024年6月26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机关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中和路999号(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联系方式:0632-762318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县(区)嘉汇大厦2-C-12号
    联系方式:0632-319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632-3191678
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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