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州云霄圣城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人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云霄圣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方先生0596-86206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庄建伟0596-2961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漳州云霄圣城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为深入推动云霄县电子信息、新能源、食品加工三大产业招商引资的工作开展,带动县域经济提升,助推漳州市云霄县产业融合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漳州市属国有企业基全管理办法(试行)》(漳国资办〔2024〕1号)等相关规定,等文件精神,拟设立漳州云霄圣城产业投资母基金(简称“圣城母基金”),现向公开征集遴选母基金管理机构,相关事项如下:
一、目标与原则
本母基金遴选方案旨在筛选出具备优秀投资能力、良好信誉和合规经营意识的投资机构,作为母基金的合作伙伴,共同实现资本增值和风险控制的目标。在遴选过程中,我们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程序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二、拟设立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漳州云霄圣城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名称应持续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工商登记机关对名称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注册地: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
(四)基金总规模:基金首期总认缴规模为3.00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分期逐步出资与采取相应扩募安排。(首期实缴1000万元,可投资于圣城集团发展所需的项目标的)
(五)基金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为15年,其中投资期为10年,退出期为5年。基金可根据实际需要,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决定可设置延长期,延长期限不超过2年。
(六)投资方向及限制
1.投资方向:须符合漳州市云霄县产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
2.基金不得从事下述业务:
(一)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但参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大宗交易、战略配售或协议转让等股权交易形成的股份除外;
(二)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三)投资于期货、证券投资基金、房地产、评级AAA级以下企业债券、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四)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资金拆借赞助、捐赠等;
(五)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六)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七)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行为;
(八)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三、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截图复印件)。
(2)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完善的投资管理体系、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保障投资安全(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
(3)基金管理机构实缴资本原则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实缴证明)。
(4)基金管理机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基金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机构及其拟派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司法机关和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6)母基金管理人在拟设产业发展母基金中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该母基金认缴规模的1%。
四、申报材料
(一)基金管理机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
(三)基金管理机构简介、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基金管理机构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总规模、管理经验)。
(五)母基金设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用、收益分配、关联机制、拟委托的基金托管银行)。
(六)其他材料详见《漳州云霄圣城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方案的要求》
五、申请方式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基金管理机构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部-领取遴选资料。文件售价:200元。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代理部
联系人:庄建伟
联系电话:0596-2961882;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采购人:福建云霄圣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云霄县云陵镇将军大道766-76号三楼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法:0596-8620678
六、其他事项
(二)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据实提交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未如实完整地披露指定信息的申请机构,将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公告期间: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基金管理机构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回;
(五)福建云霄圣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申报材料编制成册,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申报材料送达(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将被拒绝接收。特此公告。
(七)公告发布媒介: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采购人:福建云霄圣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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