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清区梅厂镇沈庄村户厕改造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清区梅厂镇沈庄村户厕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16 17: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梅厂镇/沈庄村 |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沈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沈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旭 |
项目周期 | 15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资金来源 | 其他 上级补贴252000元 |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 武清区梅厂镇沈庄村户厕改造工程 | ||
挂牌价格 | 252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
其他描述 | 1、工程内容:户厕屋新建或改造、地面硬化、墙面粉刷、通水电、做保暖、墙面粉刷、门、窗改造修缮、施工垃圾清运等,涉及126户; 2、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上级拨款到位后予以支付; 3、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供税票后支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5、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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