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4)04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4-51 |
雪枫路东侧元参路南侧新华北路西香附路北侧 |
83045.3 (124.568) |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 10%) |
≤1.8 |
≤25%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7210 |
13605 |
100 |
2024-52 |
雪枫路东侧元参路南侧新华北路西香附路北侧 |
80000 (120.00) |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 10%) |
≤1.8 |
≤25%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8800 |
14400 |
100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宗地以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2024年12月3日17:3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一家报名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3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3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3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11日17:00。
六、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1.公告两宗地含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2.出让宗地需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五部门《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2022〕60号)和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亳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划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亳资规管〔2024〕1号)要求,竞得人需在两宗地内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民政部门;需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建设不低于15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0平方米,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机构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街道社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配置室内文化活动室和按每千人口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配置室内体育活动室,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文体部门。3.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基〔2014〕13号)》要求,竞得人在两宗地内共应配建规划不少于配建12个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749平方米。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完成,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开发企业将配建幼儿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办理转移登记,转移后按划拨用地管理。4.公告两宗地住宅楼的阳台统一封闭设计,其它未提及要求应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亳州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2024年)》、《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要求执行。5.公告两宗地位于北部城区核心位置,为保障规划布局的整体性,竞买申请人需两宗地同时报名,合并报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6.公告两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发证”。7.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两宗地建设周期均为36个月。8.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账号:17970687727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1311066609026403615
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站前路支行部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袁 彪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