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水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地铁车辆用VVVF逆变器等备件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地铁车辆用VVVF逆变器等备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MGC19-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巍、刘颖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1449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桧柏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都鹃 0411-880904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水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建巍、刘颖 0411-88144949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73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VVVF逆变器、辅助电源箱等备件采购。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大连地铁车辆用VVVF逆变器等备件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拟由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提供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16:00分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审计部(联系电话:0411-88090475),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联系人:都鹃,联系电话:0411-88090475),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水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建巍、刘颖,联系电话:0411-88144949,传真0411-88144949)。
论证会专家综合评审意见
项目名称:大连地铁车辆用VVVF逆变器等备件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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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MGC19-63 |
会议时间 |
2019年10月14日14:30 |
会议地点 |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46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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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 |
刘承民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教高 姜绍义 大连化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高工 葛斌 大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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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大连地铁车辆用VVVF逆变器等备件采购项目的采购内容为VVVF逆变器、辅助电源箱等备件。 本次采购的6种配件是原设备上配置的原厂配件,由生产厂家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本次拟采购产品VVVF逆变器是牵引系统的核心部件,采用了原厂专有技术,通过了机车厂性能检测及装车实验,达到设计指标,其他厂商类似产品从未在类似车型上进行装车试验。考虑备件参数、性能需与原车系统兼容,以及部件安装尺寸匹配等因素,为保证原有采购设备后续维护的一致性、服务的配套性及车辆牵引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以及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需要继续向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既有设备下的品牌备品备件。如更换厂家,涉及匹配与兼容问题,也难以保证可靠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经论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现场各位专家最终论证意见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同意大连地铁车辆用VVVF逆变器等备件采购项目由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完成。 |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
五、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18.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