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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田支行新建办公营业用房项目交易公告(限额以下不见面开标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1.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前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887096656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田支行新建办公营业用房项目交易公告(限额以下不见面开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1-11-08

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田支行新建办公营业用房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交易公告如下:

一、交易发起人: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田支行新建办公营业用房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澧田镇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985.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299.4平方米。建筑高度(室外地坪至屋面)14.5米,共计4层。室外高差100毫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2415554.72元

八、交易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24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交易响应人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需同时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因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响应人必须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审核合格企业。

十二、获得交易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凡有意交易响应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交易公告等资料,并按限额以下不见面交易有关要求进行交易。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交易公告响应承诺书、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和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C类证),(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土建专业),交易保证金转账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放入电子交易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十四、交易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吉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交易,交易响应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交易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交易截止时间前,各交易响应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交易环节。如交易响应人未在交易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交易响应人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交易响应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一个交易响应人只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交易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4.交易响应人对交易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交易大厅“交易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5.意外情况的处理:交易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交易发起人、交易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⑴所涉交易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⑵所涉交易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⑶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⑷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⑸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⑹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由交易发起人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交易,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交易,并在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交易。

6.交易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18179121259。

十五、交易时间及交易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十六、评审办法及交易会程序:

1.本次交易让利系数设置为1,控制价即要约价为2415554.72元。

2.交易发起人对各交易响应人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交易发起人随机抽取一家交易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再由交易发起人代表、代理机构查验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交易响应人中随机抽取成交候选人。

3.现场宣布预成交人。

十七、各交易响应人必须按照《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吉市管办字〔2016〕1号)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易活动,否则,交易响应人不得成交。违反本规定参与交易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交易公告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2016〕1号规定执行。

十八、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个工作日后,交易发起人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九、成交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交易发起人对成交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二十、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一、工期延误赔偿费: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质量等要求完成各阶段施工任务并将合格的工程交付给甲方验收、使用的(含返工造成的逾期等情形),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2‰的违约金。逾期达21日(含21天)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仅按乙方已完成且合格的工程量的80%结算工程款,乙方应退还甲方多付的工程款及占用该资金期间的利息(按年利率2.1%计算),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即483110.94元),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二十二、交易响应人必须响应本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交易保证金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叁佰壹拾元整(¥:48310元)。

本次交易的交易保证金采取电子保函或者电子系统缴纳方式,电子系统缴纳如下:

交易响应人应自行考虑其交易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则交易响应人的响应无效。请各交易响应人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交易系统后由系统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保证金截止时间与交易截止时间一致)。

开户银行: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帐号:交易响应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意事项

⑴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⑵缴纳成功的交易响应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⑶交易响应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⑷交易响应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8503300

友情提示: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交易截止时间。

4.交易保证金是否有效,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交易截止时间后同步银行数据的有效保证金名单为准。

5.交易发起人委派专人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成交人进行日常考勤,要求成交人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其余三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现场。交易发起人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施工期间按月对考勤数据进行汇总统计,项目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1000元;其余三大员不在施工现场,按每人次罚款500元,以上罚款在合同价款结算中予以扣除。。

6.除不可抗因素外,成交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交易发起人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交易发起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7.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项目决算价不得高于成交价(合同价),超过部分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本工程不清标。

本项目交易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交易发起人: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58796041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前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870966562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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