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寻乌县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寻乌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XFD2024-XW-Q002)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6.88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fd2024-xw-q002
预算金额46.88元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152161757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97-2806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寻乌县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寻乌 县 2024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项 目编号:JXFD2024-XW-Q002)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XFD2024-XW-Q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寻乌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能化改造工程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8848,招标人为寻乌县城发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寻乌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智能化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寻乌县2024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能化改造工程)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参照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处罚期 限尚未届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12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七、其他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采 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交纳,接受纸 质保函材料。 1.1响应人以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采用银行转账方 式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人采用支票、 汇票、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 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1.2响应人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投标保函的,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 并对其开具的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3未成交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成交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人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方式缴纳的,在响应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人采用支票、汇票、 本票或保函方式缴纳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成 交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采 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 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寻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寻乌县长安大道72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5216175771 电子邮件:cfxmgl1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797-2806599 电子邮件: jxfdxmglgs@163.com 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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