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关于繁昌区繁无汽渡非现场动态检测卡点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3HW0609
二、项目名称:繁昌区繁无汽渡非现场动态检测卡点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69号
被投诉人: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黄山路302号
相关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1308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回复不满,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予以受理。投诉人称,相关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业绩不符合要求,为无效业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的证据材料与事实不符,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
2024年04月18日
二、项目名称:繁昌区繁无汽渡非现场动态检测卡点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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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69号
被投诉人: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黄山路302号
相关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1308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回复不满,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予以受理。投诉人称,相关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业绩不符合要求,为无效业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的证据材料与事实不符,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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