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1042101002
预算金额6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104210100-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捷力洲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1年浏阳市集里和关口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10421010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2021年浏阳市集里和关口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城区病媒生物(鼠、蟑、蚊、蝇)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B级以上标准1645000
 合计金额小写: 645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肆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1

集里和关口办事处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沿河两岸、空坪隙地、城中大中型水体、社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及其下水道等

除”四害”的防制等工作

/

本项药物的数量以达到除“四害”服务质量标准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灭鼠每月进行药物投放一次以上;灭蟑每月进行一次药物灭杀;灭蚊、蝇4月至10月每周进行药物喷洒一次以上,孳生地灭蚊蝇幼虫药物投放每两周一次以上;灭越冬蟑、蚊、蝇12月进行药物灭杀2次以上。

60000

1

60000

2

集里和关口办事处辖区所有农贸市场

除“四害”的防制等工作

/

本项药物的数量以达到除“四害”服务质量标准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灭鼠每月进行药物投放一次以上;灭蟑每月进行一次药物灭杀;灭蚊、蝇4月至10月每周进行药物喷洒一次以上,孳生地灭蚊蝇幼虫药物投放每两周一次以上;灭越冬蟑、蚊、蝇12月进行药物灭杀2次以上。

40000

1

40000

3

集里和关口办事处辖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屠宰场

除“四害”的防制等工作

/

本项药物的数量以达到除“四害”服务质量标准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灭鼠每月进行药物投放一次以上;灭蟑每月进行一次药物灭杀;灭蚊、蝇4月至10月每周进行药物喷洒一次以上,孳生地灭蚊蝇幼虫药物投放每两周一次以上;灭越冬蟑、蚊、蝇12月进行药物灭杀2次以上。

40000

1

40000

4

重点单位

除“四害”的防制等工作

/

投标单位对60家重点单位从5-10月每周施工1-2次,12月进行药物灭杀2次,确保达到除“四害”服务质量标准。

800元

60

48000

5

示范单位创建

住宅小区

/

按照《国家病媒生物综合治理防制示范区标准》

3000元

6

18000

农贸市场

/

3000元

5

15000

餐饮店

/

600元

50

30000

6

特困企业、特困居民区、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及其纯居民楼二楼以下室内公共部分

除“四害”的防制等工作

/

本项药物的数量以达到除“四害”服务质量标准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灭鼠每月进行药物投放一次以上;灭蟑每月进行一次药物灭杀;灭蚊、蝇4月至10月每周进行药物喷洒一次以上,孳生地灭蚊蝇幼虫药物投放每两周一次以上;灭越冬蟑、蚊、蝇12月进行药物灭杀2次以上。

40000元

1

40000

7

集里和关口办事处辖区

灭鼠设施的建设

/

安装鼠药盒800个,并对承包区内所有鼠药盒进行编号。

40元

800

32000

8

城区“四害”孳生地调查和治理、重点行业侵害调查上述1—7项

人员工资,交通,住宿及管理等费用

/

工时

人数不少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日常管理人员,特殊时期按实际情况要增加人数。调查要全面,资料要完整

130元/工时

1600

208000

9

特困企业、特种行业、特困居民家庭使用的除“四害”药物

灭蚊

/

本项仅药物的采购

480元

40

19200

灭鼠毒谷

/

kg

12元

2000

24000

灭蟑药

/

1元

8000

8000

10

城区“四害”孳生地调查、密度监测、抗药性实验及技术资料

孳生地调查和治理、重点行业侵害调查

/

具体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点项目具体要求

8000元

1

8000

“四害”密度监测费

/

6000元

1

6000

老鼠、蟑螂、苍蝇、蚊子种类分析及抗药性试验

/

4800元

各1

4800

除“四害“资料汇编

/

3000元

1

3000

11

城区目标责任单位和所属行业等除“四害”动员大会、技术培训班、宣传教育. 除“四害”资料汇编,检查租车等工作经费

单位除“四害”工作动员大会

/

会场费、资料费、宣传单、横幅、标语、标牌、防治知识普及材料等费用按实结算。

5000元

1

5000

除“四害“技术培训班(100人)

/

会场费资料费、授课费按实算

2000元

4

8000

宣传教育

/

社区讲座、资料发放等

3000元

1

3000

资料汇编

/

除\"四害\"资料汇编成册

3000元

1

3000

巩卫专项检查

/

每月检查-次

4000元

1

4000

12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环境消杀工作

做好预案

/

/

5000元

1

5000

13

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

考核评估

每月定期考核一次

6000元

1

6000

14

市创卫办交办的其它除“四害”工作

交办工作

/

/

7000

1

7000

15

合计

645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02 —— 2022-06-01
3.2 履行地点:集里和关口办事处辖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沿河两岸、空坪隙地、城中大中型水体、社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及其下水道、农贸市场等除“四害”防制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限:一年(2021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日)

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中采购人2021年所需要的货物及服务

乙方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付合同款的4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3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2022年元旦前付合同款的3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3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余款在卫健局爱卫科组织的综合考评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风路支行(湖南捷力洲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3681701001001262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2.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时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登记卡,并请采购人有关人员签字,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3.根据年度除四害的工作要求和市爱卫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城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各项杀灭工作和巩固措施,杀灭效果分别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4.确保城区的三防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5.辖区范围内病媒生物防制药物的投放:按照“五统一”(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时间、统一检查)、“三饱和”(时间饱和、空间饱和、药量饱和)的原则进行,投施药物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告知服务时间,如全市有统一除四害活动,应配合全市活动进行统一行动。

6.负责清理死鼠、堵塞鼠洞。区域内的灭鼠率达到95%以上,鼠密度明显下降,灭鼠效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实现全省领先。

7.做好辖区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工作专业化的落实和技术的指导,培训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督各单位、五小门店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工作落实,依上级通知或定期检查。

8.收集整理完整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技术资料。

9.公共环境每月检查鼠迹不少于一次、6-10月每月检查清理蟑蚊蝇孳生场所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处理鼠迹和蟑蚊蝇蚴虫;

10.所辖区域内下水道热烟雾熏杀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地段和部位每月不少于1次。

11.除四害药物选用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确保用药安全和服务安全,不得使用违禁药物,且承担其用药不当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12.接受省、市、街道、社区的监督、检查、处罚;

13.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考核监督机制

为确保服务质量和操作合理、安全监督机制。

1、群众监督:设立群众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考核听取群众的评议,将群众满意度及投诉情况列为考核范围。

2、街道社区及单位监督: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操作规程和质量进行一次抽查、监测,年终作年度总评定,并作出考核鉴定意见书。

3、城市爱卫办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操作规程和质量进综合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履约和扣罚评定的依据。

(二)扣罚办法

1.被举报或抽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严重影响工作质量者,每月次扣发合同价总额3%;

2.被举报或抽查发现不按规定用药,或施药弄虚作假,施药不足者,每月次扣发合同价总额的5%;

3.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检查和巩卫检查中,每通报一处,扣2000元;

4.街道按服务要求每个社区设置一检查表,每次检查发现1处未达标,扣100元;

5.服务质量低劣或“除四害”中有任意一项超标,扣除质量保证金,并提前终止合同;

6.在服务区范围内因此项工作造成人畜伤亡的,乙方要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要求

1.按乙方提出的环境、孳生地整治实施技术方案进行推广落实,认真组织辖区各单位、社区(村)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做好组织、宣传、发动除“四害”实施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除“四害”工作,消除“四害”孳生地整治。

3.组织病媒生物防治技术督查队伍,对辖区各单位、社区(村)环境卫生治理和病媒生物杀灭和乙方防制实施服务效果督查。

4.负责组织社区清扫乙方杀灭后的死蟑螂、老鼠,包括蟑迹、鼠迹。

5.负责督促迎检重点单位做好鼠类、蝇类防制设施的建设工作。

乙方责任要求

1.尽职尽责,科学操作;讲求实效,保证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所使用的“除四害”药物为中国农业部批准,全国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认定的药物,并提供其相关的检测报告书,不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灭鼠、杀虫剂。不污染环境,投(施)药要安全操作,施投药后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人畜安全。

3.施投药物前要事先作好喷药提示,确保不对甲方辖区内的市民和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影响和损害。

4.确保施工安全,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5.制定科学的年度、季度除“四害”工作计划,包括技术方案、工作方法、用药计划等。

6.做好工作记录,建立施药服务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7.接受上级爱卫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指导,接受城市爱卫办每月—次的抽査,每季度一次的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8.发生相关疫情或上级检查需要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开展应急消杀时,应无条件提供人力、药物、器械参与消杀,服从指挥。非本辖区需要支援开展应急消杀时,要服从发包方部门安排,抽调一定数量人员、药物、器械参加;

9.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性意见。

10.除四害药物选用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确保用药安全和服务安全,不得使用违禁药物,且承担其用药不当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的责任、义务,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外,另支付违约金5万元给守约方。乙方不得将此承包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有此情况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须提供常设全年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免费技术支持。接到报障电话后,工作日响应时间为1小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非工作日响应时间为2小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二栋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迎霞路一条巷130,136号一楼
法定代理人: 阳武 法定代理人: 陈浇洲
委托代理人: 施海斌 委托代理人: 陈浇洲
电话: 0731-83620418 电话: 0731-85772208
传真: 0731-83647008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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