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及同方大厦监控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fgy-gc-gkjt-23-016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兰天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军强010-531058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及同方大厦监控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及同方大厦监控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及同方大厦监控改造工程。
1.2 采购项目编号:TFGY-GC-GKJT-23-0164。
1.3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及同方大厦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地下三层,地上分东楼和西楼,东楼地上二十四层,西楼地上三十层;同方大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8号,地下一层,地上十层。既有监控系统设备年代久远,设施陈旧老化严重,已无法进行维修,现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1.7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监控改造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1)根据建筑内监控设备实际现状,由供应商自行完善设计方案并满足使用要求;
2)原有老旧设备的拆除及装修的修复;
3)控制室及弱电桥架内线缆的拆除;
4)新系统内所需线缆的敷设;
5)新设备的采购及设备安装;
6)一期监控系统和二期监控系统的系统集成及调试;
7)系统的正常运行及验收并取得合格的验收报告等。
(2)同方大厦监控改造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1)根据建筑内监控设备实际现状,由供应商自行完善设计方案并满足使用要求;
2)原有老旧设备的拆除及装修的修复;
3)控制室及弱电桥架内线缆的拆除;
4)新系统内所需线缆的敷设;
5)新设备的采购及设备安装;
6)监控系统的系统集成及调试;
7)系统的正常运行及验收并取得合格的验收报告等。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并通过安防验收,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及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8号同方大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应提供应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B类),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人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应答资格)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事务所或其他组织形式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无法查询的可提供自拟格式的承诺书)(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1)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一般在截止发售后5个工作日开具)。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8月22日16:30—2023年8月25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并缴纳相关费用,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及地点: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纸版文件递交至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13时30分。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谈判地点
采购人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应答文件,谈判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13时30分起,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谈判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联系人:兰天
电 话:010-8239985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郭军强、石芮嘉
联 系 电 话:010-52209117/010-53105865
邮 箱:chinabrr07@163.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见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08220918486497178296373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及同方大厦监控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及同方大厦监控改造工程。
1.2 采购项目编号:TFGY-GC-GKJT-23-0164。
1.3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及同方大厦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地下三层,地上分东楼和西楼,东楼地上二十四层,西楼地上三十层;同方大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8号,地下一层,地上十层。既有监控系统设备年代久远,设施陈旧老化严重,已无法进行维修,现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1.7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监控改造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1)根据建筑内监控设备实际现状,由供应商自行完善设计方案并满足使用要求;
2)原有老旧设备的拆除及装修的修复;
3)控制室及弱电桥架内线缆的拆除;
4)新系统内所需线缆的敷设;
5)新设备的采购及设备安装;
6)一期监控系统和二期监控系统的系统集成及调试;
7)系统的正常运行及验收并取得合格的验收报告等。
(2)同方大厦监控改造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1)根据建筑内监控设备实际现状,由供应商自行完善设计方案并满足使用要求;
2)原有老旧设备的拆除及装修的修复;
3)控制室及弱电桥架内线缆的拆除;
4)新系统内所需线缆的敷设;
5)新设备的采购及设备安装;
6)监控系统的系统集成及调试;
7)系统的正常运行及验收并取得合格的验收报告等。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并通过安防验收,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二期及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8号同方大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应提供应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B类),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人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应答资格)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事务所或其他组织形式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无法查询的可提供自拟格式的承诺书)(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1)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一般在截止发售后5个工作日开具)。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8月22日16:30—2023年8月25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并缴纳相关费用,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及地点: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纸版文件递交至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13时30分。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谈判地点
采购人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应答文件,谈判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13时30分起,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谈判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联系人:兰天
电 话:010-8239985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郭军强、石芮嘉
联 系 电 话:010-52209117/010-53105865
邮 箱:chinabrr07@163.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见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0822091848649717829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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