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襄阳市本级中心】连山沟、顺正河、葫芦沟、仇家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车城湖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金额
211.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sz-jsgc202203sz-019004001
预算金额211.98万元
招标公司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连山沟、顺正河、葫芦沟、仇家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车城湖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203SZ-019004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连山沟、顺正河、葫芦沟、仇家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襄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连山沟、顺正河、葫芦沟、仇家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的批复(襄高发改审批发﹝202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高新区管委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连山沟、顺正河、葫芦沟、仇家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车城湖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高新区 建设规模:车城湖公园总面积约 38.4万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约 22.6万平方米,陆地面积约15.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市滨水休闲绿道、生态水体驳岸、城市游憩场地、绿化风景林及相关配套的园路、照明、给排水、建筑小品、停车场等设施。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车城湖公园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01 合同估算价:2119800.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 3.1.4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一项园林绿化勘察或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1-5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均为中小企业,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0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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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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