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湖市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征求意见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小姐0573-85272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按照有关规定,受平湖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就平湖市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公开、公平、公正”招标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3月31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外地可传真送达或以电子邮件形式的递交(邮箱号:805384233@qq.com),文件上必须签字(盖章)。
四、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三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正常秩序的,将提请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1、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2、机构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3、联系人:朱小姐
4、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传真:0573-85272555   邮编:3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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