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城市燃气管道设施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227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翠发改发【2022】262号
预算金额227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城市燃气管道设施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城市燃气管道设施改造项目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城市燃气管道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翠发改发【2022】2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改造居民用户燃气管道设施约17915户,更换燃气软管约68650米;改造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约23886户,含自闭阀、入户阀门、室内阀门、燃气报警器等配套设施改造。

2.4 计划工期:5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2278.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2278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0-10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资格: (2)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资格: (3) 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或圆章)资格。注: a. 拟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应配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b、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申请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络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c、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并为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d、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3.6.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2.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3.6.3. 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截图,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3.6.4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11月04日12时00分2022年11月0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11月04日12时00分2022年11月0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址:

编:

人:陈先生

话:15208426511

真:

2022年11月04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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