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山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立飞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学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月0311-680725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山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行审投资(2023)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山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项目地址:平山县城区;3.工程概况:新建公共停车场12处,配套充电桩等附属设施,建设停车位387个。其中,非充电车位数量221个,充电车位数量166个,停车场路面恢复及铺装面积25064.8㎡。本项目均在现状道路改造范围内实施,道路拓宽改造时要按相关规划执行。4.质量标准:合格。5.项目周期:计划工期为每标段设计周期不超过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6.标段划分:本项目按区域桥东桥西划分为两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一标段:工业新村南侧桥下、人民医院南门东侧、人民医院南侧、香榭丽都西侧、海天线中山医院南侧、人寿保险公司东侧、金三角区域共计7处,非充电车位数量151个,充电车位数量102个,停车场路面恢复及铺装面积20155.71㎡;二标段:平光南大街(自规局)南侧、县标区域、文昌苑西侧步行街、富民北街西侧、汽车站门口东侧共计5处,非充电车位数量70个,充电车位数量64个,停车场路面恢复及铺装面积4909.09㎡。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质保期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04 00:00:002023-12-08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6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学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平山县轻工路1号 地址: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88号
邮编: 0504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曹立飞 联系人: 李月
电话: 0311-82935296 电话: 0311-68072501
传真: / 传真: 0311-6807250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ebeixuehui@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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