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乌鲁布铁镇新兴村黑猪养殖场生态节能环保猪舍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9.0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1532001
预算金额99.02万元
招标公司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长坤13847046585
中标公司徐州天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9.02万元
中标联系人徐中旭
公告正文
乌鲁布铁镇新兴村黑猪养殖场生态节能环保猪舍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乌鲁布铁镇新兴村黑猪养殖场生态节能环保猪舍建设项目(二次)乌鲁布铁镇新兴村黑猪养殖场生态节能环保猪舍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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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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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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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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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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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507000733001532001乌鲁布铁镇新兴村黑猪养殖场生态节能环保猪舍建设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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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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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507000733001532001001乌鲁布铁镇新兴村黑猪养殖场生态节能环保猪舍建设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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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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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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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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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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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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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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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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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天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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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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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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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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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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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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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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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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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旭、编号:苏23213130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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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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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陆继鹏、施工员证:32161010301842, 质量员:尤印宇、质量员证:32171060300853,安全员:徐宁、安全员证 :苏建安C(2017)0320146,材料员:封莉、材料员证:32151110300586,资料员:韦玉驾、资料员证:321510103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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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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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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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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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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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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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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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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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恒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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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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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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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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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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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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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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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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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友际、编号:苏23213133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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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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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唐建、施工员证:32141010300950, 质量员:宫猛、质量员证:32171060330272,,安全员:徐化臣、安全员证 :201303031210175,材料员:孟凡昌、材料员证:32141110300321,资料员:张蒙、资料员证:321611403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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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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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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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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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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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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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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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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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汉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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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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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0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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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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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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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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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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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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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开建、编号:苏23213130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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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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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张辉、施工员证:32161010301168, 质量员:陆长青、质量员证:32151060330745,安全员:狄祥、安全员证 :苏建安C(2014)0320077,材料员:李季、材料员证:32151110330206,资料员:牛薇、资料员证:321511403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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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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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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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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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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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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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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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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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471-5623009
附件:
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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