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电子办公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电子办公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电子办公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报价
项目报价限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价格为包干价,包年且不限次数,包干价格包含人工费、耗材配件(单项30元(含)及以下)及工具使用费、交通费、税金等。
维修涉及的耗材配件(单项30元以上)的,运维服务商可向我站报价,我站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从运维服务商进行采购。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报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限额,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地点:自治区辐射站蓉茉大道80号办公点、广西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苏圩)及防城港前沿站。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三)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运维服务开展前的15个工作日内,项目服务商可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作为项目预付款;每季度运维结束且提交运维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向项目服务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作为下一季度运维费用;合同履约最后一季度的费用,至项目服务完成后,项目服务商提交运维报告且通过我站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需求主要内容
IT设备、安保设备、机房、网络安全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安防设备、计算机及其终端、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及信息网络等约526台(套)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诊断,现场运行维护工作(自治区辐射站蓉茉大道80号办公点304台(套)、广西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苏圩)135台(套)及防城港前沿站87台(套))。不含:中央空调、挂式空调、柜式空调、电梯、桌椅板凳等设备维保。
(五)详细技术需求(详见附件2)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
(1)项目组成员情况,项目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必须设1名项目经理(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其余成员工作经验应不少于3年。
佐证材料:提供人员清单、工作简历、近3个月的社保网件NETGEAR原厂系统认证工程师证书等相关材料(格式自拟)。
(2)服务及保密承诺
佐证材料:提供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服务承诺书及保密承诺书。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网件NETGEAR原厂系统认证工程师证书等相关材料(格式自拟);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记录(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等(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十二)供应商可参考“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自行编制报价文件。
(十三)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上述所有佐证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成交规则
本项目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3)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项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于2024年9月2日18时00分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冠洲,联系电话:0771-5787075。
附件:1.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2.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3.项目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pdf
附件2: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pdf
附件3:项目评分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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