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公告
根据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勤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协议书,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勤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征集购买商铺项目,现就本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参与。
一、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勤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征集购买商铺项目
二、项目编号: 哈农交采[2024]第069号
三、资金性质与到位情况:村集体自筹资金,现资金已全部到位
四、征集标的:商铺
五、 征集数量:建筑面积约2300-2400平方米
六、采购预算及采购控制单价
6.1采购预算:约1600万
上述采购控制单价为含税费用。房产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七、征集要求
7.1房屋用途:经营或对外出租
7.2地理位置:哈尔滨市道外区华南城附近(半径3公里以内)
7.3结构:框架结构
7.4面积:建筑面积约2300-2400平方米
7.5层数:建筑物不高于3层
7.6朝向:朝阳,采光要好
7.7建成年份:2014年以后
7.8装修:简装可直接用于经营或出租
7.9附属设施:配有上下水、电、供暖、动力电
7.10物业情况:有物业且正规划管理
7.11产权:房屋均需有独立产权。房产需处于无抵押、无查封冻结、无贷款且无欠款状态等无权利瑕疵状态
7.12交通条件及周围环境:交通条件及周围环境:毗邻街道,交通便利,公共交通方便,周围社区成熟。
7.13其他:房屋采光较好,且门前有适当的停车位。
八、房屋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15日之内,双方完成房屋交付,60日之内完成全部房产更名过户手续。
九、付款进度、付款方式及发票开具
9.1付款进度:一次性付款
9.2付款方式:转账。
9.3发票开具:具体以双方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十、征集保证金
10.1 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账户划转。
10.2 保证金形式:基本户支付,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账户
10.3 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整。
10.4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7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10.5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银行电汇
户名: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51905556910001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行号:308261032064
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账号应是证企相符的对公账户(自然人响应本次征集的为房主本人账户),不得以任何其他账户或其他私人账户缴纳,如因未按要求缴纳导致的保证金交纳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为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在报名结束后至征集结束前,潜在供应商发出的要约不可撤销,在此期间的保证金封存,此次交易结束后办理退还;审定结束后三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全额退还。
十一、报名条件
11.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是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1.2若供应商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11.3转让次数为首次或二次及以上的房产均可参与本次征集。
11.4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房屋中介公司报名。
十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2.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09:00至2024年4月27日16:00。
12.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拟参与征集的供应商可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JPG 格式或PDF 格式) 发送至hjsnccq@163.com 邮箱中,邮件名称注明“哈农交采第***号项目+公司简称/自然人姓名+报名材料”字样,发送成功后请及时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12.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审定时间
12.3.1另需准备两套纸质版材料(每套材料包括报名材料1份、《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1号,市民大厦2号门(哈尔滨银行左侧);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451-84642094;
12.3.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2024年4月2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2.3.3 审定时间由采购人确定,确定后由哈交所工作人员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通知供应商参与审定,审定地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一号楼四楼)。
12.4 报名所需材料:
12.4.1若供应商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报名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2.4.2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报名材料包括本人签字且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本人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签字并按捺手印),供应商本人及授权人联系方式。
十三、实地踏勘时间
由征集人自行决定,待时间确定后联系供应商。
十四、供应商需提供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及要求
14.1主要内容
14.1.1文件目录。
14.1.2《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勤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征集购买商铺项目标的情况一览表》 (详见附件1)。
14.1.3若供应商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签字且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本人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签字并按捺手印),供应商本人及授权人联系方式。
14.1.4若供应商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且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须法人签字或盖章,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4.1.5供应商应提供所供房产以下三项中的任意一项:
1)发票(适用于首次销售房产)或预售房屋三联单据(认购书);
2) 《不动产权证书》(适用于二次及以上转让房产);
3)《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适用于二次及以上转让房产)。
14.1.6供应商为房地产开发商的,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4.1.7供应商需提供所供房产无抵押、无查封冻结、无贷款、无欠费等无权利瑕疵证明。若供应商无法提供,则需对上述事项提出承诺;待房屋交付时,征集人查验房屋存在抵押、查封冻结、贷款、欠费等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况时,征集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单方解除买卖合同,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并要求其根据合同约定作出赔偿。
14.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房屋中介公司报名。(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
14.1.9供应商需提供所供房产具体位置(含示意图)、房屋及环境照片,以供征集人实地踏勘使用。
14.1.10《供应商承诺书》 (详见附件2)
14.1.11保证金缴纳证明。
14.1.12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
(1)若供应商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上述所有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并且胶装密封成册;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上述所有材料须提供本人亲自签字且按捺手印的清晰复印件,并且胶装密封成册。
(2)《响应文件》应装入密封袋中,封口处应有报价全权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适用于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本人亲自签字且按捺手印(适用于供应商为自然人),并注明“审核时启封”字样。
14.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要求
14.2.1《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本人亲自签署且按捺手印确认。如无法本人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签字并按捺手印),供应商本人及授权人联系方式。
14.2.2上述材料原件由征集人在实地踏勘时核查。
14.2.3无论成交与否,文件均不予返还。
14.2.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
14.2.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2.6《响应文件》须同 一格式内容且一式二份。
十五、审核方式
15.1审定小组的组成(审定小组由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勤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理事长1人、董事1人、监事会成员1人、支委会成员1人、村民代表3人,监督员2人,共计9人组成。
15.2审定的具体流程将由征集人自行确定,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仅配合提供场地等配套服务。审定小组应对审定结果的签署承担法律责任。审定小组将最后结果告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由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成交及未成交供应商并办理保证金清退事宜。
15.3审定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踏勘,踏勘时间为报名截止后到审定开始之前,具体时间由征集人确定,并给出定性评价,形成审定报告并出具意见,审定小组对其出具的审定报告及审定意见承担责任。
15.4将踏勘结果整理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最终审定程序。最终审定结果采取记名投票,票数多者为最终成交方。若出现并列最多票数的,则针对并列最多票数的房产进行二次记名投票,票数多者为最终成交方。
十六、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须按(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格*1%)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服务费。
十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1、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hljcq.org.cn);
2、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
3、《生活报》发布。
十八、相关说明
18.1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商时,本次征集活动终止。
18.2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供货商,则协议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要求的供货商,则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评定方法,由征集人经审定后确定最终结果。
18.3供应商应配合征集人实地考察工作,实地考察结果与《响应文件》中《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勤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征集购买商铺项目标的情况一览表》不符的,直接取消其参与最终审定资格。
18.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签字且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本人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签字并按捺手印),供应商本人及授权人联系方式。
18.5供应商应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明确注明是否完全认同本公开征集公告全部内容,不接受和未注明的,将不能参与最终审定资格。
18.6合同的签订。成交供应商持《成交结果通知书》30日内与征集人签订买卖合同。过户产生的费用由征集人承担。
十九、交易服务费
19.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格*1%
户名: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51905556910001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行号:308261032064 注:汇款时标注项目简称+项目编号+服务费
1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审定小组审定后三日内,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服务费,并向指定邮箱hjsnccq@163.com发送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信息须为word版,其内容包括: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发票类型(普票或专票)】。
19.3成交供应商在缴纳服务费,由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到账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流程结束。
19.4成交人如未按19.1及19.2规定时间缴纳服务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将没收其保证金。
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勤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业春
联系电话:15645131599
受 托 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84642094
附件1:一、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勤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征集购买商铺项目标的情况一览表
附件2:供应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