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9.81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珺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SBLN-ZF-1标段-弱电专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辽宁段ZF-1标项目经理部

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SBLN-ZF-1标段

分包工程名称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SBLN-ZF-1标段工程--
弱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施工地点

抚顺北站及既有站改造工程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新宾站等站房及相关工程于辽宁省抚顺市;伯官站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工作内容

伯官站,抚顺北站,新宾站施工蓝图范围内:
1)机电设备监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等系统的设备及附件系统安装、系统调试及验收。各系统的图纸深化设计,主机设备至末端设备的配管、桥架安装和电源线、控制线敷设连接及调试、验收及维护,管线支架及维护;所有招标方施工范围内的灭火器配置;相关材料的采购及复试,过程和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管线、设备、线缆的安装、调试、试验工作,以及整个弱电工程的系统调试,办理与之相关的全部手续,顺利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并获得相关批文后交付招标人,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上述分包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以及相应的标准图、技术交底、设计修改联系单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内容,投标方是有经验和技术的施工单位,具备预测图纸变化及变更风险的能力,不得因为工作内容不含在以上说明中拒绝施工或者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2)机电设备监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自电源柜出线端为界线,招标人负责电源柜及上口电源,其余部分均由投标方施工,系统所有设备及需要监控的设备均需配合招标人提供接口技术文件,预留强电及弱电接口。
3)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自上口电源柜出线端为界线,招标人负责电源柜及上口电源,控制模块及附件需要在配电箱生产阶段一体化生产,投标方需配合招标人根据照明图纸完成图纸深化,并提供招标人照明配电箱厂家所有集成智能照明控制模块及相关配件和技术资料与指导,其余部分均由投标人施工。
4)结构图和建筑图(含设计变更和洽商)指定的全部预留、预埋工作。装修阶段弱电结构预留洞口的调整及新增;配电箱以及控制箱箱周围 5cm 以内洞口的封堵;配管及设备需要的剔凿工作。投标方负责弱电工程的全部防火封堵。
5)投标人负责弱电设备、线管、桥架、线缆等所有材料设备的进场卸货、接收、看管、倒运、安装等。
6)招标范围内消防器材的布设,日常巡检工作。

招标控制价

按照招标范围,预计含税控制价为329.81万元。

拟开工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拟完工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资金来源

国铁集团、辽宁省和银行贷款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消弱电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及施工组织实力,并取得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合格专业分包队伍资格准入证》。
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单位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的合同原件备查。
7.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合理、完善的可行性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并须经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
8.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方可能批准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中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9.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 沈阳市、抚顺市 建委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10.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以建设方正式下发的签章纸质版蓝图为准,下同)、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SBLN-ZF-1标段消防专业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招标范围内的深化设计、施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归档和竣工图绘制等,并经验收合格的施工、竣工、交付、修补其任何缺陷及完成资料归档的全部过程。(详见招标图纸、《投标报价清单》及技术要求)。
11.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12.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13.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14.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15.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以建设方正式下发的签章纸质版蓝图为准)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图纸没有,清单有的必须做;反之图纸有的,清单没有的也必须做。
16.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以实际采购价加利润扣除)

补充说明

(一)提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开户行等公司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2、信誉承诺资料盖公章法人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二)投标人选择: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时出具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文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村111号。

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发布的合格名册内,未在合格名册内的,办理准入证后方可进行参与投标。

联系人

孙珺琇

联系电话

1860192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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